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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一百问: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第一时间该如何处理?

2023-01-10 15:39:55   2026次查看

人身损害一百问: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第一时间该如何处理?

事故处理流程

一、积极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大多数人在发生事故后,第一反应都知道及时报警,然而,仍有一些当事人当时因伤情轻微,或者对方态度良好,心存侥幸,不愿意报警。事后,对方耍赖不认,如果加上没有监控或者其他证人证据,最终导致维权难的局面。

二、寻求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构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想到的是这车有没有保险。

在向保险机构求偿方面,即使侵权人不积极,受害人也可以自己向保险机构求偿,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同时《侵权责任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三、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

交警部门在接到报警电话,作出受理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个自然日,需要延长报经上一级批准,批准后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可见,需要检验鉴定的,根据交警部门办案时限规定,一般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左右,家属可以收到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并作出复核结论。

、委托律师积极计算相关损失赔偿

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越早委托律师处理,对自己越有利。交通事故轻则面临车损、人伤,重则构成人员伤残、死亡,肇事司机无证、醉酒、逃逸等特殊情形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作为家属对相关法律不懂,会面临很多问题。

律师不仅可以协助受害人处理事故事宜,包括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复核、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沟通垫付理赔事宜,后期代为调解,计算相关损失数额,代为财产保全,代为立案、诉讼、申请伤残鉴定、开庭质证及法庭辩论等。律师不仅熟悉法律相关规定,实务操作经验相当丰富。一个好的律师,不仅让当事人省心省力,而且会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帮助受害人争取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后顾无忧~

         最新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一、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划分的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相关现场、车辆损失照片。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证明抢救费用和医疗费的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证明误工日期、误工费的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误工时间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的误工期限。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证明护理费的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的证据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4、司法鉴定意见。

七、交通费的证据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的证据

1、司法鉴定意见。

2、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的证据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证据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十一、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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