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股东之间存在矛盾,不意味着一定只是民事纠纷;公司资金进入老板、高管或股东个人账户,也不当然构成职务侵占。关键不在于当事人是否被称为“老板”,而在于涉案财物是否属于公司、当事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是否超越权限,以及是否具有将公司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主观目的。本文以真实企业纠纷中的高频问题为线索,帮助家属先看清判断逻辑和合法行动边界。
2026-07-16 59

公司高管被控职务侵占,不能只看“钱是否从公司账户转出”,也不能只用“我是高管、有管理权”进行解释。真正决定案件判断的,通常是涉案财物是否属于公司、当事人的权限从何而来、资金最终用于何处、是否存在个人非法占有目的,以及这些事实能否被客观证据证明。本文呈现的是卓安五位主任级律师在同类案件中的不同审查视角,并不表示五位主任共同办理任何具体案件。
2026-07-16 61

深圳企业出现合同履行受阻、公转私、发票异常或账户收款问题,并不当然构成经济类犯罪。民事违约、公司治理争议、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仍需用证据辨明边界。判断风险要审查非法占有目的、资金性质、交易真实性、个人控制与明知。
2026-07-15 57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企业和个人经济类刑事风险时,通常会把案件拆成“罪名边界、证据链条、金额审查、责任分层、程序目标”五个维度。经济类案件的突破口,不是一句“我不是故意的”,而是用合同、流水、物流、税票、聊天记录、公司决议、岗位职责、ERP记录和资金用途,把商业事实还原清楚,把刑事责任边界讲明白。
2026-07-10 105

在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W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中,W某系深圳A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被小股东L某联合前员工Y某控告,后被刑事拘留。卓安律师介入后,围绕“公转私正常资金周转、合并失败后的交易习惯、公司净资产超6900万元、W某多次注资并抵押个人房产维持经营、控告人股东身份存疑”等关键事实提交意见,历经一年坚守,最终成功为W某争取取保候审,帮助企业化解经营危机。
2026-06-26 207

深圳市A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W某,被小股东L某联合前员工Y某控告涉嫌职务侵占,并被刑事拘留。卓安律师介入后,没有被“公转私”“股东举报”“公司负责人”这些表面标签带偏,而是围绕资金用途、交易习惯、股权关系、控告动机和非法占有目的逐层拆解:A公司与多家个体工商户的往来属于正常资金周转;A公司与B公司合并失败后仍按原交易习惯往来;W某留存3000余万元资产未兑现,并多次注资、抵押个人房产维持公司经营;L某并未实际成为A公司股东。最终,律师通过无罪辩护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为W某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2026-06-22 196

公司控股股东被小股东控告职务侵占,不能只看公司账户是否出现“公转私”,更要看款项性质、交易背景、股东关系和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办理的W某案中,W某作为深圳A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被小股东L某联合前员工Y某控告职务侵占并遭刑拘。律师没有停留在“财务不规范”的表面,而是围绕A公司与个体工商户的真实交易、公转私资金周转、A公司与B公司合并失败后的交易习惯、公司净资产和W某持续投入等事实,证明本案更接近企业控制权和经营纠纷被刑事化。卓安律师历经一年坚守,为W某争取取保候审。
2026-06-17 163

职务侵占 600 余万元属于 “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即便已被批捕、甚至签署了 “不适用缓刑” 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只要能在审判阶段成功重构定性争议(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vs 职务侵占罪)、剥离经营成本、论证从犯地位、全额退赔,仍有极大概率在判决时当庭适用缓刑释放。本案当事人Y某被控职务侵占 600 余万,已批捕、已签 “实刑” 认罪认罚具结书,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为其争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庭释放。
2026-06-11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