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案例中,W某在家中照顾孩子时,办案机关从其丈夫L某的衣物口袋内搜出藏有约94克冰毒的药盒,W某先后被以走私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洗钱罪调查、刑事拘留。卓安昆明黄婧律师团队经多次会见、走访调查并梳理银行流水后提出:涉案衣物并非W某所有,W某未接触衣物或药盒,没有证据证明其知情或参与毒品活动;其账户往来主要为家庭生活开支,缺乏异常第三方资金和洗钱故意。办案机关后将罪名调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洗钱罪,检察机关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决定。
2026-07-17 28

本案中,L某因向好友出售数十克大麻,被以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律师会见后梳理每次代购、交付及到案经过,提出L某并不明知对方会实施毒品犯罪,且未从中获利;涉案大麻数量有限,部分系为偶尔自吸以缓解身体炎症而购买。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L某获变更为取保候审;一年内,办案机关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不再形成刑事案底。
2026-07-16 27

在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例中,X某某被指采用体内带毒方式运输毒品,欲乘坐从西双版纳前往成都的航班,在景洪嘎洒机场被民警查获,体内查获毒品可疑物净重319.25克。卓安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及时向办案单位递交手续并开展沟通,围绕“形迹可疑被盘问时即主动交代”“归案后如实供述”“受雇运输毒品”“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无前科”等量刑情节提交法律意见。最终,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X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26-07-15 57

在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参考办理的毒品重案辩护路径中,F某被控与他人共谋制造甲基苯丙胺,涉案晶体及液体数量较大,一审曾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卓安律师围绕扣押晶体性质、指控数量能否成立、F某是否仅起辅助作用等问题反复审查,并通过电子秤官网核查、矿泉水瓶侦查实验等方式挖掘证据疑点。最终,经重审再次辩护,法院改判F某无期徒刑,实现死缓到无期的量刑降档。
2026-07-14 46

在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案件中,W某被指控四项罪名,案件横跨多年,证据材料庞杂。卓安律师团队通过12次会见、200万字证据分析、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纳税记录和经营流水等反向证据提交,推动法院不认定犯罪集团,部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事实存疑,洗钱罪因法律适用问题撤回指控。重罪案件的辩护空间,往往藏在证据链断点和程序细节里。
2026-07-10 73

在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F某涉嫌制造毒品罪案例中,案件涉及甲基苯丙胺晶体、含毒液体、制毒工具和多人共同犯罪。一审曾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卓安律师经阅卷、会见、证据核查和侦查实验后,从毒品性质、数量计算、称量工具、容器比对、共同犯罪地位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经重审一审再次辩护,法院最终判处F某无期徒刑。
2026-07-09 67

在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例中,L某因出售几十克大麻给好友被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卓安律师会见后从到案经过、每次交付过程、是否牟利、对方用途认知和相关会议纪要规定切入,成功推动不批准逮捕并取保候审;一年内,办案机关进一步采纳无罪辩护意见,解除取保候审,不再留下刑事案底。对昆明家属来说,涉毒案件越早介入,越要把“贩卖牟利”和“代购自吸”区分清楚。
2026-07-08 158

在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案例中,W某曾因非法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因两次售卖12.5KG碘、2.5KG红磷被刑拘,侦查方向一度从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转向制造毒品罪。卓安律师介入后,从目录属性、类案裁判、主观明知、交易习惯、市场价格和合法用途可能性切入,先争取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后在一年取保期内推动办案机关深度采纳无罪辩护意见,解除取保候审,不留案底。
2026-07-07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