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人被留置、被刑事拘留,或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后,家属往往在短时间内寻找律师。网络上常见“擅长职务犯罪”“办理过重大案件”的介绍,但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案件的审查重点并不相同。真正有用的判断,不是追问一个无法核实的办案数量,而是看律师能否说清身份职权、请托事项、财物性质、金额口径、证据链和程序节点,也要看其是否愿意把主办安排、工作边界和不利风险讲明白。
2026-08-07 13

在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起医疗耗材供应案件中,X某作为多家医疗器械经营主体的实际控制人,被指控在向医疗机构供应耗材、设备过程中,以“回扣”“感谢费”等名义向相关人员给付589万元,涉嫌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该案的核心争点不只是是否存在付款,而在于相关行为应按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评价。卓安黄婧律师团队经会见、阅卷和书面意见,核验公司经营、合同结算、备用金来源和收益归属。法院最终将原被追诉的两项个人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罪,判处X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26-08-07 12

深圳旧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领域,个人操作、企业获利、多人牵线的资金往来,易同时触及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审查。在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例中, C 某涉案两笔款项,一笔 60 万元,另一笔 300 万元用于企业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卓安任忠孙律师围绕归案过程、立案及强制措施时序、同案供述指向等证据要点开展辩护。 法院认定 C 某成立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两罪均认定自首,且其在单位行贿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分罪判处一年九个月、一年有期徒刑,罚金 10 万元,数罪并罚执行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 万元。
2026-08-07 12

在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起企业内部受贿案件中,C某系深圳某互联网企业原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合作、供应商管理过程中收受相关款项,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侦查。涉及100余万元相关流水,但该范围并不当然等同于最终犯罪金额;争点在于C某的实际岗位权限、每笔收款是否对应请托事项,以及资金与项目材料能否相互印证。卓安律师据此核对岗位授权、项目流程、原始流水和电子数据,并逐笔审查款项性质。法院最终认定金额4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26-08-07 11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黄婧律师团队阅卷后,从行贿款来源、合同主体、单位意志、经营利益归属及个人是否分得违法所得五条证据链展开论证,提出相关行为应按单位行贿评价,并同步提交缓刑意见。公开案例载明,罪名最终变更为单位行贿罪,法院判处X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卓安昆明律师不仅改变了罪名评价,更将民营企业负责人面临的个人行贿风险转化为单位犯罪框架,最终争取到缓刑结果。
2026-08-06 20

深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中,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卓安律师通过十余次会见、逐笔核对银行流水、拆分招待费、代付款及正常服务费用,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持续提交意见,使案件金额从100余万元流水范围先收窄至48.4521万元,再核减至法院最终认定的41万元。C某认罪认罚并全额退缴41万元,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5万元。
2026-08-06 20

在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例中,卓安任忠孙律师团队在157卷案卷中拆分人员层级、票据流转、OA审批与资金去向,法院最终认定W某的职务侵占罪指控不成立;但W某仍因骗取票据承兑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刑。值得关注的是,在三项罪名并列、涉案金额巨大的压力下,卓安任忠孙律师团队通过结构化阅卷和个人责任拆分,最终成功打掉量刑风险最重的职务侵占罪指控,彰显了复杂金融职务犯罪辩护中穿透业务表象、精准守住责任边界的专业价值。
2026-08-06 23

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留置、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后,家属往往先关注“当事人承认没有”和“金额是多少”。但口供和金额只是证据链的一部分。要认定一项职务犯罪事实,通常还要证明主体身份、职责权限、请托事项、职务行为、财物交付、实际控制、主观认识以及各项证据之间的印证关系。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只靠概括性表述替代。
2026-08-05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