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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被告人C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一审公诉机关建议死刑,一二审法院判无期徒刑)

2022-05-26 10:29:45   10755次查看

承办律师:龚振中

 

文书编号:(2018)桂刑终91号

 

基本案情:被告人C某某与李某某共同生活并生育两个女儿。2017年1月20日23时许,C某某回到广西容县家中,因照料女儿的问题,与李某某发生了争吵,随后C某某抱起哭闹的小女儿陈小某(歿年三个多月)哄了一会之后,叫李某某抱陈小某,李某某没有理会。C某某对此非常生气,遂双手举起陈小某用力摔到水泥地上,致陈小某头部着地、颅骨广泛骨折于当晚死亡。案发后,C某某跑上自家楼顶沿着烟囱爬到一楼厨房窗户的雨檐上躲藏,被公安民警搜查发现抓获。公诉机关建议法院对C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一审法院以C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C某某不服上诉。

 

办案过程:龚振中律师接受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C某某二审阶段的指定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龚律师认为本案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护意见二审当中,龚律师提出了三点辩护意见:一、本案被告人不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本案应当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二、建议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鉴定;三、本案是家庭矛盾引起和激情犯罪;四、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五、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和悔罪。

 

裁判结果:广西区高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心得:“虎毒尚不食子”,被告人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病?

本案当中,应当说,一审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已是罪罚相当了。

面对幼小的女儿,被告人如此行为,真的令人发指,不能原谅,但同时也让辩护人觉得不合常理,不能理解,困惑万分?被告人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病?二审当中,辩护人将辩护的重点工作放在了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鉴定的申请和启动上,准备了相应的材料,递交了鉴定申请书,但法院以没有证据证实被告人案发前后有精神异常,且其亲属证实被告人及其家族均没有精神病史为由,没有启动对被告人进行精神病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鉴定,留下了一个永远的谜。

 

 

 

望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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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打造小而美、精而专,有文化、有温度、有情怀、有担当的刑事专业所和刑辩文化馆。主要业务是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包括并不限于刑事风控、刑事合规、犯罪预防、服刑指导、财富风控、税务风控在内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律师多人为刑法或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拥有律师协会认证刑事专业证书及20多年的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经验,精通刑事法律、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能。秉持“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信念,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精致的、有效的、直抵人心的刑事辩护,给客户的生命与自由、财富与安全带来希望和温暖。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多人为广西区工商联法律服务团专家、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多人曾任广西警察协会公安民警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驻站律师

主任龚振中律师先后兼任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公安厅等单位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兼任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行业协会及学术组织负责人,兼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兼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先后参与过多部刑事方面的重要法律的修改和论证工作,2011年度-2019年度连续被评为“广西优秀律师”及2016-2019年度“南宁市优秀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还依靠、整合和运用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提供的庭小方办案系统、阅卷技术等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刑事科学技术,为客户提供多方位且全面的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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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刑事风控(合规)研究中心在庭立方刑事合规研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在广西区内开展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业务。目前已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公职人员、建设工程、金融、银行、税务、卫计、税务、电力、城投、教育、财富传承、服刑指导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专题研究,并开发和制作了相应的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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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作为南宁市律师协会培训基地,多次给全区、全国律师进行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业务培训。这两项业务已成为本所的主要业务,走在了全国律师同行的前列。

望之辩律师不仅是经验丰富的辩护团队,同时也是专业的风控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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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振中 律师

龚振中,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广西大学及广西警察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老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刑法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刑法研究基地主任、广西经济法学会经济犯罪研究院院长、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 龚律师曾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区统战部、区司法厅、区公安厅、区工商联等单位的专家顾问或常年法律顾问;曾被评为广西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区优秀律师和广西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龚律师从事律师26年,历年办理和指导过 1000 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有过数十起二审死刑改判为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的成功案例。 龚律师注重学习与研究,先后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如《律师开展刑事合规业务执业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律师事务所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建立和实施“帮传带”制度促进律师成长》、《抑郁症患者的刑事程序辩护》、《走私案件当中我国域外刑事证据的转化研究》、《我国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等侦查技术的审查与管理》等,个人专著或合著《我做律师这些年》、《我做死刑案件这些年》、《刑事辩护类案检索指引》、《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等。 龚振中律师还领衔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组建了一支由博士、硕士、前法官、前检察官、前警官组成的刑事专业团队。提出“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标准化”的办案理念,建立“类案检索”、“大数据分析”“模拟法庭”、“辩护手册”等办案机制。且依靠、整合和运用庭小方办案系统、青狮阅卷技术、望之辩辩护手册等系统,运用互联网、刑事技术及AI 技术等人工智能,在刑事辩护的全流程,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温暖有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龚律师近年致力于企业合规和刑事风控的研究和实践,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公职人员\税务\私人财富等 67 个领域的刑事风控和企业合规课程,给广西投资集团、广西区税务系统等近 500 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600 多场(次)的讲座与培训。 专业辩护 希望所在,龚律师为自由而辩护,为生命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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