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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磊律师刑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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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协助被害人到珠海市金湾区的派出所对W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刑事控告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协助被害人到珠海市金湾区的派出所对W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刑事控告。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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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联系Q某涉嫌合同诈骗、L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害人,沟通案件进展情况,讨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联系Q某涉嫌合同诈骗、L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被害人,沟通案件进展情况,讨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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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涉嫌受贿案Q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涉嫌受贿案Q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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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会见涉嫌受贿案Q某,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会见涉嫌受贿案Q某,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会见

08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涉嫌受贿案Z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涉嫌受贿案Z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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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会见涉嫌受贿案Z某,核实补侦新证据的情况,讨论二审开庭的辩护策略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会见涉嫌受贿案Z某,核实补侦新证据的情况,讨论二审开庭的辩护策略。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

会见

07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L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L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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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到台山市看守所会见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L某,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到台山市看守所会见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L某,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会见

03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联系Y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控告人,沟通案件进展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联系Y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控告人,沟通案件进展情况。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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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0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到某派出所,与F某控告Y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承办警官交流分析案件证据情况及Y某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定性问题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到某派出所,与F某控告Y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承办警官交流分析案件证据情况及Y某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定性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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