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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磊律师刑事法律服务团队

09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罗海梅律师接待涉嫌诈骗案D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分析法律意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罗海梅律师接待涉嫌诈骗案D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分析法律意见。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沟通

09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作为法援律师,协助Z某涉嫌强奸案的被害人家属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协商和解,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及出具谅解书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作为法援律师,协助Z某涉嫌强奸案的被害人家属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协商和解,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及出具谅解书。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

沟通

09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H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的承办检察官,交流对H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H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的承办检察官,交流对H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沟通

09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被害人F某控告Y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的承办警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后续侦查的动向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被害人F某控告Y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的承办警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后续侦查的动向。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沟通

08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接待涉嫌强迫交易罪的嫌疑人家属,就会见情况和案件辩护思路进行沟通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接待涉嫌强迫交易罪的嫌疑人家属,就会见情况和案件辩护思路进行沟通。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沟通

08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赴中山市看守所会见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嫌疑人Z某,就案件第一次开庭后的情况进行沟通,并就第二次开庭进行辅导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赴中山市看守所会见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嫌疑人Z某,就案件第一次开庭后的情况进行沟通,并就第二次开庭进行辅导。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

会见

08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接待涉嫌强迫交易案L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就涉嫌的罪名向家属进行分析及建议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赔偿谅解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接待涉嫌强迫交易案L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就涉嫌的罪名向家属进行分析及建议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赔偿谅解。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

沟通

08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赴中山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强迫交易罪的嫌疑人L某,就案件侦查阶段讯问情况、案件辩护思路等进行沟通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赴中山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强迫交易罪的嫌疑人L某,就案件侦查阶段讯问情况、案件辩护思路等进行沟通。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会见

08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郑家琦律师习律师会见涉嫌强迫交易案H某,了解案件基本事实情况,介绍刑事案件的流程及分析法律意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郑家琦律师习律师会见涉嫌强迫交易案H某,了解案件基本事实情况,介绍刑事案件的流程及分析法律意见。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会见

07

2022.12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会见涉嫌受贿案Z某,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讨论二审辩护思路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会见涉嫌受贿案Z某,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讨论二审辩护思路。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

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