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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磊律师刑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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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C某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的书记员沟通案件进展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C某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的书记员沟通案件进展情况。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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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Z某涉嫌职务侵占案的承办检察官沟通立案监督的进展情况,及需要控告人配合收集的证据材料等相关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Z某涉嫌职务侵占案的承办检察官沟通立案监督的进展情况,及需要控告人配合收集的证据材料等相关情况。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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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J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的承办警官沟通取保候审的结果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J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的承办警官沟通取保候审的结果。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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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会见涉嫌组织卖淫案S某,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辩护思路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会见涉嫌组织卖淫案S某,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辩护思路。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

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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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Z某涉嫌受贿案的书记员联系,了解案件庭后补充侦查的情况及案件进展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与Z某涉嫌受贿案的书记员联系,了解案件庭后补充侦查的情况及案件进展情况。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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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接待J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的家属,转达需要家属配合收集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会见后对案件的预判与分析意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接待J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的家属,转达需要家属配合收集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会见后对案件的预判与分析意见。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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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会见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J某,了解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提审的情况,J某的辩解事实与理由,并就案件的走向与J某进行分析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会见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J某,了解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提审的情况,J某的辩解事实与理由,并就案件的走向与J某进行分析。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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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接待涉嫌串通投标案C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接待涉嫌串通投标案C某的家属,沟通案件进展情况。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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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会见涉嫌串通投标案C某,了解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提审的情况,核实案件相关证据情况,交流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结果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邹水平实习律师会见涉嫌串通投标案C某,了解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提审的情况,核实案件相关证据情况,交流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结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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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向J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的家属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向J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的家属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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