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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2020.122020年12月3日下午2点许,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前往湛江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的王某某,并确定审判阶段的辩护方向并进行庭前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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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20年12月1日上午10点许,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前往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补充阅王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卷宗。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的细致审查证据、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多次和承办检察官的沟通,终于将故意伤害罪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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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点许,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前往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参加王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庭前会议,确定庭审的流程、是否回避或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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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20年11月24日9点许,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第二次前往湛江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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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20年11月23日上午,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就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不予批准逮捕申请进行内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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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20年11月22日上午,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就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第一次会见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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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20年11月21日17点许,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在拓安所接受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家属的当面咨询并确定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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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点,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就王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与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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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20年10月20日上午10点,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就王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修改证据审查报告并同公诉部门沟通。感谢承办人认真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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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20年9月25日上午9点起,湛江苏春妹律师团队开始起草王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质证意见书和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