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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2
2021.072021年7月2日下午三点,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前往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被盗电动车车主曹某住处附近就赔偿、谅解事宜与被害人进行协商,最终取得了别害人的谅解,为不捕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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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21年7月1日上午,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前往湛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分别于早上八点半、九点半与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被盗电动车车主何某、王某就赔偿、谅解事宜进行协商,分别取得了两位被害人的谅解,为争取不捕做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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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21年7月1日上午,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前往湛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分别于上午八点和十点与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承办人就赔偿谅解情况交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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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21年6月3日20:30,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前往湛江君豪酒店大堂,与被盗电动车车主钟某某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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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21年6月30日,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多次与湛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的承办人就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交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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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21年6月25日上午,湛江律师苏春妹前往湛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交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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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21年6月21日下午,拓安所苏春妹律师前往湛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泉庄派出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和承办民警交流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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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21年4月15日上午,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就马某诈骗案第三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不捕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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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21年4月14日18时,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与涉嫌诈骗罪一案马某家属进行沟通,告知家属我们已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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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21年4月14日17时,湛江刑事律师苏春妹(拓安刑辩)团队就马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与检察院批捕部门沟通,详细跟案件承办人说明申请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