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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2019.01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九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9年1月31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九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04

2019.01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八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9年1月4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八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27

2018.12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七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8年12月27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七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会见

25

2018.12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案前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18年12月25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前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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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接待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当事人家属,并就案情进行了沟通

2018年12月14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接待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当事人家属,就案情进行了沟通并且解答了家属的问题。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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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六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8年12月11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六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会见

21

2018.11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五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8年11月21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五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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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四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8年9月10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四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31

2018.05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三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

2018年5月31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主任徐权峰律师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第十三次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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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律师办理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向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交第二次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2018年5月11日,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向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交第二次羁押性审查申请书。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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