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022.0810
2022.082022年8月10日,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办理的故意伤害案对受害人伤情重新鉴定案,无锡市公安局改变了此前由该局作出的轻微伤结论,重新鉴定的结论是受害人孔某构成轻伤一级,此结论改变了案件的性质,即由治安行政处罚变为故意伤害的刑事犯罪,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该案,受害人被一群人殴打,无锡市公安局
09
2022.082022年8月8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赵桂玉律师接受涉嫌网络诈骗罪的嫌疑人家人咨询,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专业答疑。该案由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现处于侦查阶段。
09
2022.082022年8月8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赵桂玉律师接受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嫌疑人阳x咨询,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专业答疑。后阳x当场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的姜烨、赵桂玉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该案由镇江市句容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起诉,现处于审查起诉阶段,阳x现属于取保候审。
05
2022.082022年8月4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虞皓杰律师接受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嫌疑人咨询,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专业答疑。后史*当场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的姜烨、虞皓杰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该案由安徽省九华山景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现处于侦查阶段,史*现属于取保候审。
31
2022.072022年7月31日,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姜烨律师接受涉嫌贩卖毒品罪的于某的委托,该案现处于侦查阶段。
29
2022.072022年7月29日,被告人张*收到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下达的(2022)陕0724刑初1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陕西*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撤诉。该案,陕西*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被告人张*侵占其公司资金为由,向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构成侵占罪。被告人张*委托江
27
2022.072022年7月27日,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姜烨律师接受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曲某的委托,该案现在由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负责侦查。
23
2022.072022年7月22日,盐城市亭湖区公安局作出决定,对涉嫌诈骗罪的李*决定取保,至此,被刑拘失去自由达二十多天李*走出了盐城市看守所。该案由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以李*涉嫌诈骗罪对其刑事拘留的,其父亲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赵桂玉博士担任辩护人,在报逮捕阶段,大直刑辩团队向
20
2022.072022年7月20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唐某送达了(2021)苏0982刑初6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2万元。此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唐某构成诈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三宗罪,向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唐某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
15
2022.072022年7月15日上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主任、邵镜蓉律师(实习)前往泰兴市看守所会见涉嫌组织卖淫罪、妨害作证罪的犯罪嫌疑人叶某,该案现处于侦查阶段,由泰兴市公安局负责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