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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2022.012022年1月7日,一起诈骗案的受害人徐某正式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赵桂玉律师担任其刑事控告代理人,代为向公安机关控告王某、沙某涉嫌诈骗罪,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王某、沙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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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21年12月24日,江苏某法院下达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李某获得国家赔偿30.66905万元。该案由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姜烨律师担任李某一、二审辩护人。李某系江苏某房产公司董事长,一审被以虚假诉讼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期间,公诉机关撤回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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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21年12月29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律师姜烨、白云腾律师会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嫌疑人李某。该案一审由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白云腾律师上诉。当天,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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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21年12月29日上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前往无锡市女子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罪嫌疑人邹某,这是姜烨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第三次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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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21年12月23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接受涉嫌诈骗罪嫌疑人李某的家人的咨询,李某家人拟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赵桂玉律师担任辩护人。该案由江苏省射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现处于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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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21年12月23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在无锡办公室接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嫌疑人陆某。该案由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立案侦查,现处于侦查阶段。陆某现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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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21年12月23日上午,由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李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受被告人李某的委托,担任李某辩护人出席当天的庭审。2021年7月15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决定该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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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21年12月22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在无锡分所接待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李某,就案件的有关事实、罪名、情节等与被告人李某进行开庭前的最后一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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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21年12月19日下午,由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立案侦查的涉嫌强制猥亵犯罪嫌疑人倪某走出盐城市看守所,在失去人身自由八天后,倪某重获自由。该案犯罪嫌疑人倪某于2021年12月1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2021年12月1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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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由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付某因涉嫌诈骗罪,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判决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万。被告人付某不服,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上诉,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指派刑法学博士赵桂玉律师出庭辩护。大直团队提出的辩护意见,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