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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2.01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赵桂玉博士前往亭湖区人民法院开庭

2022年1月25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赵桂玉博士前往亭湖区人民法院开庭。该案是一起团伙诈骗案,赵桂玉博士此前已经和检察官多次就本案嫌疑人的定罪量刑问题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

出庭

23

2021.12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出庭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李某辩护

2021年12月23日上午,由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李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受被告人李某的委托,担任李某辩护人出席当天的庭审。2021年7月15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决定该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出庭

17

2021.12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办理的诈骗上诉案二审获胜

由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付某因涉嫌诈骗罪,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判决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万。被告人付某不服,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上诉,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指派刑法学博士赵桂玉律师出庭辩护。大直团队提出的辩护意见,最

出庭

26

2021.11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为容留卖淫罪被告人包某辩护获低于量刑建议的判决

由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包某犯容留卖淫罪,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包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该案在侦查阶段,被告人包某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律师姜烨担任其涉嫌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全程阶段的辩护人。公诉人向法庭提出了对被告人包某处九年有期徒刑

出庭

09

2021.11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为组织卖淫罪被告人李某辩护获轻判

由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犯组织卖淫罪,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决,判决李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该案在侦查阶段,被告人李某委托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律师姜烨担任其涉嫌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全程阶段的辩护人。起诉阶段,公诉人提出了三年九个月的

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