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一、案情简介---又一起因家庭琐事而酿造的悲剧!一死、一重伤、一轻微伤被告人路某某与被害人刘某香于2008年10月17日登记结婚,刘某香系再婚。婚后,路某某到山东省新泰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村刘某香家与刘某香及其二个女儿暨被害人韩某薇(时年九岁)、韩某媛(时年四岁)共同生活。2020年10月4日21时许
暂未录入亲办案例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此页面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