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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2022.082022年8月9日广西南宁刑事律师韦皖子、计思扬律师到南宁第二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罪的那某,为11号开庭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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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7月19日广西南宁刑事律师的韦皖子到绍兴市上虞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罪的林某,为20号的开庭沟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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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5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梧州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的上诉人H某某,进行庭前辅导。因目前疫情原因,会见借助大塘派出所的远程视频系统进行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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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4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南宁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罪的上诉人H某某,与其交流了案件的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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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22年8月2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桂林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涉嫌诈骗等罪的被告人T某某,与其全面核对了案件事实和充分交流了辩护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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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22年7月2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吕岳阳实习律师第五次到合山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受贿罪一案的被告人W某某,其表示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已将起诉书送达给他了,检察院再次提讯其希望交纳罚金30万元,建议量刑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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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7月20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案到河南省新乡市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W某某,辅导其认罪认罚等法律事宜。该案在定性方面存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间的争议,辩护律师将根据在案证据和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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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22年7月13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桂林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中院会见被告人T某某,因疫情未果后即返回南宁市。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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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22年7月1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Z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到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侦查阶段,只有委托执业律师才能会见在押嫌疑人。执业律师作为当事人辩护人为其传达家属关怀,提供相关法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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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22年7月11日下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韦皖子律师前往南宁市第二看守所(南宁羁押中心)会见涉嫌诈骗罪一案上诉人W某某。会见W某某对其进行庭前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