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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2.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出庭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的F某某进行辩护

2022年11月8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出庭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的F某某进行辩护。庭审中辩护人从程序辩护、证据辩护、定性辩护,量刑辩护发表辩护意见。

出庭

08

2022.11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来宾市看守所会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J某某

2022年11月8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来宾市看守所会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J某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

活动

08

2022.11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来宾市看守所会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J某某

2022年11月8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来宾市看守所会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J某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

会见

07

2022.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贵港市平南县看守所会见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的被告人F某某

2022年11月7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贵港市平南县看守所会见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的被告人F某某。目前该案在一审审理阶段,11月8日开庭,今天会见进行庭前辅导。

会见

07

2022.11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参加故意伤害案被害人M某某的开庭庭审

2022年11月7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参加故意伤害案被害人M某某的开庭庭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活动

07

2022.11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参加故意伤害案被害人M某某的开庭庭审

2022年11月7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参加故意伤害案被害人M某某的开庭庭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出庭

06

2022.11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玉林市商谈某某公司行贿罪案

2022年11月6日,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玉林市商谈某某公司行贿罪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

活动

06

2022.11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玉林市商谈某某公司行贿罪案

2022年11月6日,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玉林市商谈某某公司行贿罪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

谈案

06

2022.11
沟通丨刑事律师韦皖子与办案律师沟通Z某涉嫌受贿案辩护方案,

2022年11月5日上午,刑事律师韦皖子与韦镜明等律师沟通Z某涉嫌受贿案辩护方案,下一步办案思路,研究类案,分工合作,全方位努力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沟通

06

2022.11
文书丨刑事律师韦皖子撰写Z某涉嫌受贿案辩护意见

2022年11月4日,刑事律师韦皖子在某安静茶馆撰写Z某涉嫌受贿案辩护意见,通过反复阅卷,发现有利辩点,形成辩护意见。

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