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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的被告人L某某

2023年11月16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的被告人L某某,与其交换再次重一审的辩护意见,目前先争取将其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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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南丹县法院就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被告人W某某的案件,与主办人交换一审开庭的辩护意见,提交相应的材料

2023年11月15日下午,龚振中律师到南丹县法院就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被告人W某某的案件,与主办人交换一审开庭的辩护意见,提交相应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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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河池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被告人W某某

2023年11月15日上午,龚振中律师到河池市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被告人W某某,与其交换一审开庭后的辩护意见与辩护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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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就C某某虚假诉讼案与主办人交换辩护意见和调查取证的问题

2023年11月14日下午,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就C某某虚假诉讼案与主办人交换辩护意见和调查取证的问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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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来宾市人民法院就L某某涉嫌行贿罪、受贿罪案件递交了立功的类案材料,并会见了L某某本人

2023年11月14日上午,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来宾市人民法院就L某某涉嫌行贿罪、受贿罪案件递交了立功的类案材料,并会见了L某某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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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柳州市第一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会见了涉嫌受贿罪的W某某

2023年11月13日下午,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柳州市第一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会见了涉嫌受贿罪的W某某,了解基本的案件情况,签订了委托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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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就W某某涉嫌受贿罪案件递交了委托手续和与复印全部的案卷材料和起诉意见书

2023年11月13日上午,龚振中、吕岳阳(实习)律师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就W某某涉嫌受贿罪案件递交了委托手续和与复印全部的案卷材料(计35册)和起诉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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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上诉人L某某

2023年11月9日下午,龚振中律师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上诉人L某某,告知其二审的审理情况及调解不成对方不同意进行谅解的相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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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黄露仪、吕岳阳(实习)、欧喆(实习)律师四人到南丹县人民法院对参加W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开庭庭审活动

2023年11月8日全天,龚振中、黄露仪、吕岳阳(实习)、欧喆(实习)律师四人到南丹县人民法院对参加W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开庭庭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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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吕岳阳(实习)、欧喆(实习)律师到南丹县法院就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被告人W某某的案件,与主办人交换其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2023年11月7日下午,龚振中、吕岳阳(实习)、欧喆(实习)律师到南丹县法院就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被告人W某某的案件,与主办人交换其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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