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手机浏览
登录/注册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09

2022.11
委托丨刑事律师韦皖子接受委托为H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辩护

2022年11月7日上午广西刑事律师韦皖子接受H某父亲的委托为H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辩护,签订了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H某父亲向韦皖子律师陈述其了解的基本情况,希望律师尽快安排会见H某。

委托

02

2022.11
广西刑事律师尹伟军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提供法律帮助,为当事人争取到量刑建议由有期徒刑改为拘役

近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接受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未成年人T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犯罪案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经过会见当事人了解详细案情后,尹伟军律师和检察机关主办检察积极有效沟通交流在坚持教育和惩罚相结合原则下,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由有期徒刑变更为拘役取得了较好的

委托

17

2022.10
广西南宁律师尹伟军、计思扬接受委托办理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近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计思扬律师接受当事人H莫某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办理其涉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该案件,在今年5月份事发,两当事人相聚饮酒叙旧,酒醉后一人不明原因溺水而亡。尹伟军律师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接受委托,及时介入,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客观开展调查工作,并提出专业法律

委托

12

2022.10
广西刑事律师尹伟军接受J某某委托,作为其涉嫌强制猥亵犯罪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近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接受当事人J某某委托,作为其涉嫌强制猥亵犯罪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依法履行律师职责。该案,由南宁市公安局某某分局经过立案侦查,认定当事人存在强制猥亵违法犯罪事实,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委托

08

2022.10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黄露仪律师、赖永洁实习律师三人接待当事人Y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家属,并签订了委托协议

2022年10月8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黄露仪律师、赖永洁实习律师三人接待当事人Y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家属,并签订了委托协议。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

委托

08

2022.10
委托丨刑事律师韦皖子与涉嫌受贿罪当事人家属签订委托合同

2022年10月7日,广西刑事律师韦皖子在律所接待涉嫌受贿罪当事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并分析类案、办案思路、办案流程等,得到当事人家属的高度认可,当即决定委托韦皖子律师为张某涉嫌受贿案辩护,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

委托

07

2022.10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黄露仪律师、赖永洁实习律师在办公室接待了M某某被故意伤害案件,决定代理其一审的被害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22年10月7日下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黄露仪律师、赖永洁实习律师在办公室接待了M某某被故意伤害案件,决定代理其一审的被害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

委托

30

2022.09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尹伟军接受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某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案

9月30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接受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未成年人H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案法律援助律师。关爱未成年人,勇担社会责任。

委托

28

2022.06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尹伟军接受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委托并到公安机关进行沟通

2022年6月28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接受Z某某当事人家属委托,作为其涉及故意伤害致死案件辩护人,依法履行律师职责。尹伟军律师接受委托后,鉴于当事人家属一直未收到任何办案单位通知,第一时间明确当事人案件的办案单位为桂林市某某县刑侦大队某责任区刑警队,随后前往该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情况,提交

委托

16

2022.05
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侦大队递交涉嫌诈骗罪案件的委托手续

2022年05月16日上午,广西望之辩龚振中律师到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侦大队,递交了涉嫌诈骗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P某某一案的委托手续,承办人答复说到19日到20日隔离结束之后送到看守所才能会见到犯罪嫌疑人P某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