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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瑞平 律师

平台认证
执业律所:

河南良承(新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107********7035

职业信念:

努力做一道光,照亮身陷囹圄的人前方的路!

律师主页 > 律师动态
  • 全部类型 104
  • 活动 10
  • 沟通 7
  • 会见 70
  • 阅卷 2
  • 出庭 12
  • 委托 3

31

2025.03
 2025年3月29日,宋瑞平律师来到四川成都参加庭立方组织的刑事法律风控高级讲师班

2025年3月29日-3月30日,宋瑞平律师来到四川成都参加庭立方组织的刑事法律风控高级讲师班,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个人简介:宋瑞平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专业,任教于一所本科院校,具有十五年法学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多次在国内前沿学术期刊发表刑事法学论文,擅长刑事辩护,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迅速将理论运用

活动

28

2025.03
2025年3月27日,宋律师去新乡县看守所会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Z某

2025年3月27日,宋律师去新乡县看守所会见涉嫌的Z某,与其交流案件情况。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犯罪

会见

22

2025.03
2025年3月21日上午,宋律师去新乡县看守所会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Z某

2025年3月21日上午,宋律师去新乡县看守所会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Z某,为下一步的辩护工作进行沟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

会见

21

2025.03
2025年3月20日,宋律师去长垣市人民法院作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Q某的辩护人参与庭审

2025年3月20日,宋律师作为涉嫌Q某的辩护人来到长垣市人民法院参与Q某案件审理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情形:1、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为过失,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也可能有意识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这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故意”的,但不一定

出庭

10

2025.03
2025年3月10日下午,宋律师去新乡县看守所会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Z某

2025年3月10日下午,宋律师去新乡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Z某,并与其沟通案件有关情况。对于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会见

10

2025.03
2025年3月10日上午,宋瑞平律师去新乡县公安局递交Z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侦查阶段的委托书

2025年3月10日上午,宋瑞平律师去新乡县公安局递交Z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侦查阶段的委托书,并与办案民警沟通案件有关情况。个人简介:宋瑞平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专业,任教于一所本科院校,具有十五年法学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多次在国内前沿学术期刊发表刑事法学论文,擅长刑事辩护,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迅速将理

沟通

08

2025.03
2025年3月8日,Z某家属委托宋瑞平律师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Z某的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在本案中,Z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其近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在犯罪嫌疑人无法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代为委托辩护人。个人简介:宋瑞平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专业,任教于一所本科院校,具有十五年法学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多次在国内前沿学术

委托

27

2025.02
 2025年2月27日上午,宋律师去长垣县看守所会见涉嫌交通肇事罪的Q某

2025年2月27日上午,宋律师去长垣县看守所会见涉嫌交通肇事罪的Q某,与其商讨赔偿谅解事宜。交通肇事罪和一般违章行为区分:行为人虽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并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或者虽然造成严重后果,但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的,不能认定成立本罪。尤其是,在事故责任的认

会见

21

2025.02
2025年2月20日,宋律师去长垣县人民法院作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Q某的辩护人参与庭审

2024年2月20日,宋律师作为涉嫌交通肇事罪Q某的辩护人来到长垣县人民法院参与Q某案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

出庭

20

2025.02
2025年2月19日,宋律师去长垣县看守所会见涉嫌交通肇事罪的Q某

2025年2月19日,宋律师去长垣县看守所会见涉嫌交通肇事罪的Q某,与其沟通案件开庭情况,为下一步的辩护工作进行沟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