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F某系某上市公司董秘,接受公司安排,负责执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的安排,F某使用个人账户持续买入了公司股票。F某买入股票过程中,该上市公司开始筹划对外重大投资事项,内幕信息敏感期与F某买入股票期间发生重合。F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合计成交金额近千万元。F某被某省证
一、案情简介1.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相关案情S某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为维持上市公司股价,委托Z某代寻专业人士帮助做市值管理。Z某与其下属G某经人介绍联系C某,约定由S某分三期出资数亿元,由C某按照比例配资,共同在证券市场交易S某实控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公诉机关认为,S某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一、案情简介某证券交易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某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数亿元大额异常应收类账款,随即要求上市公司提交自查报告。上市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其重要子公司涉嫌与第三方公司通过合谋编造名目、伪造业务合同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套取资金,导致上市公司数亿元资金外流、业务合同真实性存疑,审计机构无法出具标准意
一、案情简介某大型商业咨询跨境集团,其业务范围涵盖香港、美国、西班牙、英国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集团的组织架构与运营模式具有跨法域的复杂性。集团发现其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利用公司资源将集团客户转化为个人客户,并向该客户介绍涉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资金平台。该员工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外汇管制相关刑事法律,且相
一、案情简介某央企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源制造商,其全资子公司D公司专注于电源研发、制造及销售。D公司在盘点时,发现库存系统显示的芯片数量和实际盘点数量存在巨大差异,差额近千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锁定了六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员工,该等员工因所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仓
深圳市证券犯罪刑事辩护律师洪灿律师团队办理的涉某央企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案,获某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洪灿律师团队依法接受本案当事人委托,为其提供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服务。通过查阅案卷材料,结合当事人反映的实际情况,并旁听了关联案件的庭审,洪灿、赵秦晋两位辩护律师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先后
重庆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P某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一案,洪灿律师作为辩护团长,带领深圳、重庆两地辩护律师为其提供一审阶段的刑事辩护服务,目前当事人已被取保候审。
深圳市政府某处长【受贿罪】案,法院采纳洪灿律师量刑辩护意见,予以降档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深圳某商会副会长因私募基金投资纠纷,被某省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洪灿律师团队及时提出关于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犯罪、依法应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在37天的黄金救援期内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
某海关总署督办的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在审查起诉、审判两个阶段,律师团队对计税价格及计核程序依法提出辩护意见,最终认定的偷逃税额大幅减少,当事人得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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