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邹某与张某相约到某酒店协商债务问题,在谈判过程中,邹某一方的人殴打了张某,之后双方发生冲突,展开斗殴。
二、办案过程
当事人因聚众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之后,李珍珠律师介入本案,在诉讼中综合分析案情和证据后提出辩护。
三、辩护思路
综合本案被告人邹某各种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展开以下辩护
1、本案发生于酒店的西餐厅,不属于意义上的公共场所;
2、被告人邹某系;
3、邹某系自首;
4、邹某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2014)芙刑初字第xx号
被告人邹某犯,判处一年五个月。
五、办案心得
在本案中的当事人主动投案,积极赔偿损失是一个很好的减轻量刑的切入点,证明了当事人积极悔罪的意识,在为当事人进行罪轻辩护中起到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不能忘记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这才能够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下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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