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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的审查和制作

发布时间:2012-08-14

庭立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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