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要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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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法[2014]220号)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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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环[2014]7号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已经省环境保护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制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2014年8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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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二〇一四年度人身损害赔偿和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吉高法〔2014〕51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二〇一三年度统计数据,现将我省二〇一四年度人身损害赔偿和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执行标准公布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2013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74.6元;2013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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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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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全市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全市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2014年8月6日京高法发〔2014〕342号)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紧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法发【2014】13号)(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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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2014年修订2014年7月29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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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如何适用问题的答复(法研[2014]98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两高<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问题的请示》(云高法[2013]21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刑法基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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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年7月2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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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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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年3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4]第9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法院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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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4年5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次会议讨论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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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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