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盐酸二氢埃托啡是否属毒品及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失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盐酸二氢埃托啡是否属毒品及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高检发研字[1996]6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你院云检研字[1996]第12号文《关于盐酸二氢埃托啡片是否属毒品范畴的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批复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盐酸二氢埃托啡是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属《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的“其他毒品”的范围。二、检察机关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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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配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狠抓涉税犯罪办案工作的通知(高检发反贪字[1996]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1996年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已经开始,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和配合大检查工作,推动打击涉税犯罪斗争深入开展。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保障大检查任务顺利完成。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税收秩序,抑制物价上涨,促进廉政建设,确保财税、价格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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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查办药品回扣犯罪案件的通知(已失效)(高检发反贪字(199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整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国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14号)精神,开展了对药品回扣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深入开展,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认真查办一批药品购销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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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0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1996年10月17日法发[1996]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现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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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孙秀云等九人诉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赔偿纠纷一案的复函(〔1996〕民他字第3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孙秀云等九人诉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赔偿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当事人的争议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山东省及青岛市两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虽作了处理,但当事人仍依法享有诉权,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至于事故是否属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责任等问题,应在实体审理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据此,我们原则同意你院请示报告中合议庭的第二种意见,即对该案应该进行实体审理,不应驳回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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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8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处理可能导致经济纠纷的经济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8月6日)最近,我行发生多起由社会上不法分子勾结我行内部人员或利用我行部分员工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采取盗用或冒用银行信誉的手段进行金融诈骗的案件。由于这类案件往往导致建设银行与客户或第三方人产生经济纠纷,处理不当将会使建设银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总行要求各级行在加强对这类案件防范工作的同时,在案件发生后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各级行对本行发生的可能导致经济纠纷的经济犯罪案件,均应由监察部门与法规部门共同参与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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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8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处理可能导致经济纠纷的经济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8月6日)最近,我行发生多起由社会上不法分子勾结我行内部人员或利用我行部分员工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采取盗用或冒用银行信誉的手段进行金融诈骗的案件。由于这类案件往往导致建设银行与客户或第三方人产生经济纠纷,处理不当将会使建设银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总行要求各级行在加强对这类案件防范工作的同时,在案件发生后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各级行对本行发生的可能导致经济纠纷的经济犯罪案件,均应由监察部门与法规部门共同参与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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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试点工作的通知(1996年6月2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作了重大改革与完善,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关系极为密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抓紧起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为做好《决定》施行准备工作,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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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关于对长航重庆公安分局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管辖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1996年6月21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关于对长航重庆公安分局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管辖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长航重庆分局看守所是依法设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该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至于该看守所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的管辖问题,应按与案件管辖相一致的地域管辖原则,即由该看守所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检察院或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承担法律监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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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性质及管辖权问题的复函(1996年6月19日法函[1996]103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6)豫法经报字第1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郑州铁路局因铁路用地侵权纠纷对郑州市车辆修配厂提起的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根据我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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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6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6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年3月17日江泽民主席签署第64号主席令公布,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好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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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八届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促进严格执法,惩治腐败,依法严惩徇私舞弊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一、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88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即没有实施危害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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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豪 2024/05/20 18:15
马子伟 2024/05/20 17:06
马子伟 2024/05/2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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