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能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是指未经办理有关出国、出境证件和手续,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偷越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边)境人数众多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7)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组织出国打黑工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拨打4000-148-149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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