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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应该如何辩护?

2025-02-12 22:02:26   936次查看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刑事案件进行辩护时,作为刑辩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构建全面、有力的辩护策略,以争取到对被告人最有利的结果:

一、集资行为合法性辩护

1.审查集资审批手续:

确保集资活动已经过合法审批,符合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备非法性。

2.区分合法集资与非法集资:

明确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并据此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二、集资对象及宣传范围辩护

1.集资对象特定性:

如果集资对象主要是特定的亲朋好友或单位内部员工,且未向社会公开宣传,那么该行为可能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要求。

2.宣传方式审查:

证明集资行为未通过媒体、网络等公开宣传方式,而是采取私下、小范围的方式进行,从而削弱指控的成立基础。

三、集资用途及清偿能力辩护

1.资金用途合法性:

如果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能够证明其使用目的正当,那么这可以作为从轻情节进行辩护。

 

2.清偿能力证明:

如果被告人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的资金,或者具备清偿能力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清偿,可以争取免予刑事处罚或从轻处罚。

四、主观故意性辩护

1.证明无故意:

如果被告人是基于对项目的误判而认为是正常的融资行为,或者受到他人欺骗、胁迫参与到相关活动中,可以积极证明其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

该类犯罪至少需要有主观故意和动机,否则就不一定能被认定构成犯罪。

2.从犯情节:

如果被告人在案件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如只是执行上级指示的简单工作,可以争取从轻处罚。

五、程序合法性及证据审查

1.审查侦查程序:

仔细审查侦查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如非法取证、证据收集不合法等。如果存在程序违法获取的证据,应申请排除该证据,以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

2.证据充分性:

分析指控证据是否充分、合法,是否存在瑕疵或不足。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瑕疵,可以据此进行辩护。

法庭之上,证据为王。控方想要证明被告人有罪,必须通过逻辑严密的证据链来证明,一旦证据链不完整,或者存在断裂情况,则证明无效。

六、积极退赃退赔及悔罪表现

1.退赃退赔:

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审判案件,最重要是什么?

或许是社会效果,毕竟受害人的损失一旦降低下来,对于办案人员和政府来讲,压力都会大幅度降低,此时量刑的轻重或许就可以好好商量一下。

2.悔罪表现:

证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如自首、坦白、立功等情节,可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

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刑事案件进行辩护时,需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程序合法性等方面的问题,并积极寻找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点。

同时,被告人及其家属也应积极配合辩护律师的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线索,共同为案件的公正处理努力。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案件的好结果,也不是某一个因素一蹴而就,而是多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促成的。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亳州刑辩

#亳州市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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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玉杰 律师

邹玉杰律师 一名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律师;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亳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执业年限: 2009年至今,有16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工作经历: 2008年8月——2016年12月 执业于安徽公德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至今 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以及金亚太长丰分所、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目前为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业务爱好: 写文章、演讲; 坚持每年200+篇文章,30多万字,目前已坚持八年。 华东政法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首期学员,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期学员! 执业十几年来,邹玉杰律师办理过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刑事、民事案件,包括王某某等安徽特大涉黑团伙案(公安厅督办,谯城区法院一审)、亳州“路怒”案(马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桂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合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7公斤毒品案、饮片厂土地被收回案等等,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2021年~2024年成功案例: 1、李某箐诈骗案 基本案情:李某旅游时认识个驴友,感觉不错,发展为男女朋友。其手机和大部分支付工具(如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均被男朋友使用,后来李某涉嫌诈骗罪。 辩护观点:依照罪刑法定,不构成诈骗罪; 最后结果:侦查阶段未批准逮捕,进而取保候审。不出意外,最终应为无罪。 2、梁某得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梁某涉嫌购买穿山甲两公斤并进行销售,被抓获归案,涉嫌罪名为危害珍贵野生动物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涉嫌犯罪,因为证据不足;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3、鲁某群诈骗案 基本案情:鲁某曾帮他人办事,借此机会向别人借款数十万元,一直未能偿还,之后曾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及还款计划。最近被侦查机关查获,罪名为诈骗罪。 辩护观点:根据现有案件事实,应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罪,侦查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最后结果: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4、张某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涉嫌虚开税票金额6个多亿,当事人张某涉嫌税额为1300余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量刑最重的一个级别,至少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辩护观点: 其一、从犯情节,参与时间短; 其二、获利较少; 其三、案件中的审计报告存在致命缺陷,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认定为从犯,量刑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5、陈某怀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儿女婿因炒股欠下巨额债务,于是女婿想和女儿一起自杀以求解脱,女儿不太愿意,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激动情况下,杀害了女婿。 辩护观点: 其一、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其二、被告人属于激情杀人; 其三、已取得受害人家人谅解。 判决结果:最终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法庭判处陈某十五年有期徒刑,当事人比较满意。 6、蒙城黄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黄某某丈夫及其孩子吃过黄某某做的饭菜后,均有中毒现象,后黄的丈夫抢救无效死亡,检方指控黄某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经申诉后,进入再审程序; 辩护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某存在投毒行为,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应改判无罪; 判决结果:再审改判无罪。 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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