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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某受贿案虽维持原判但辩护思路提供实务参考(卓安职务犯罪案例4)

2026-02-10 17:32:49   1161次查看

一、Z某面临的困境
Z某原系某市某区国土资源局副所长,因涉嫌收受张某某2万元贿赂被指控受贿罪。面对可能构成的刑事犯罪记录、公职不保及人身自由受限的风险,Z某及其家庭承受巨大压力。其坚称收款非主动索取且事后积极退还,但一审判决仍认定有罪,案件陷入被动局面。


二、案件的难点与风险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第一,如何证明Z某缺乏收受贿赂的主观故意,其被动收款、要求退还的行为是否足以否定“非法占有目的”;第二,张某某未提出具体请托事项,Z某亦未实施谋利行为,能否认定符合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第三,一审未采纳自首情节,对Z某事后主动交代、退赃行为的法律定性存在争议。


三、卓安律师的制胜之道
辩护律师紧扣主观故意与客观要件两大核心,提出:第一,Z某系被动收款后立即要求退还并主动上交检察机关,主观上无受贿故意;第二,无证据证明Z某承诺或实施为他人谋利的行为,且其职权无法为张某某的违法用地提供帮助,不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第三,Z某主动交代未掌握的案情,应依法认定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四、最终成果
尽管辩护律师从主观故意、行为要件、自首情节等多角度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未予采纳,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凸显了司法实践中对受贿罪主观要件和自首认定的严格把握,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辩护思路的参考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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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安 律师

成安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四川省刑事辩护委员会前副会长。 成安律师1999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从业二十余年,专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先后在成都几家头部大所担任过管理合伙人和刑事业务部主任。 亲自办理上百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刑事案件,指导团队办理了上千件刑事案件、管理律所近五千件刑事案件的质量,积累了丰富的刑事业务办案经验。 为公、检、法、律师、各地律协授课数百场,分享自己的专业理论,先后为各大企业高管和公职人员授课数百次,帮助重点人群识别与防控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刑事风险,并为上百位企业高管、公职人员做刑事合规业务。 其先后研发79门刑事律师的技能课,从基础技能发问、质证辩论、到专门课程毒品、死刑到高阶课程7天7夜,6年时间走进46个城市开课500多场,为全国律师和各地律协授课。同时也面向法律职业共同体,公、检、法授课分享办案技能,探索检、律同堂培训开启职业培训新思路。 成安律师致力于传播刑事法律文化,积极参与多项提高刑事法律人职业素养的培训工作;率先提出九化三个中心、律所ACN模式,尝试通过数字化改革,推动改变中国刑事法律服务生态,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刑事法律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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