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面临的困境
当事人H某因涉嫌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涉案总金额特别巨大,面临数罪并罚可能带来的极其严厉的刑罚。指控其利用担任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并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且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案件情节严重,若指控全部成立,H某将面临漫长的刑期,个人声誉、家庭生活及晚年均将受到毁灭性打击。
二、案件的难点与风险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指控事实复杂、罪名多、数额大,证据链条相对完整。H某作为国企负责人,其职务行为与个人投资行为交织,部分事实的定性存在争议,如收受商铺是既遂还是未遂,经营同类营业是否必然构罪及非法获利计算方式,挪用公款是否超过追诉时效等。控方证据扎实,若辩护策略不当,难以撼动主要指控。
三、律师的制胜之道
辩护人紧扣案件焦点,制定了精细化辩护策略:针对受贿罪,重点论证收受商铺未过户属未遂,且部分款项性质为合法居间费或投资分红;针对非法经营罪,强调H某行为未损害国企利益反而创收,不符合该罪本质要件;针对挪用公款罪,主张已过追诉时效。同时,着力挖掘H某坦白、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争取法庭对部分指控不予认定或从轻处罚。
四、最终成果
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H某构成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挪用公款罪,但未完全支持控方部分数额认定及情节。最终判决H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对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尽管刑期较长,但辩护在罪名认定、数额计算及量刑情节上的努力,为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争取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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