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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莉律师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H某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04 15:43 浏览:4611次 动态二维码

       2018年4月23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春莉律师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H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提交辩护词并与法官交流意见,该案件为法律援助案件,目前在四川省高院二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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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害人应右手被砍断,全身多处刀伤流血过多致死。根据会见和阅卷情况,何律师认为H某行为不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而应为故意伤害犯罪。

       何律师提出:1、H某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互无结怨,双方发生打斗事先没有计划安排;2、H某与另两名同案犯共同伤害被害人,根据被害人右手砍断的伤情,结合案发后三人的陈述,被害人右手系一次性砍伤,被害人倒卧在地,H某当时站在被害人脚部位置,被害人右手的砍伤,不可能系H某造成;3、被害人身上较严重的刀伤,根据H某的站位和三名同案犯的供述,也不可能系H某所造成。综上,H某有伤人的故意,而无杀人的故意,被害人的死亡,H某负有责任,但不是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希望法庭能够认定H某故意伤害,对H某量刑予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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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认真听取了律师意见,并认可在援助案件中,律师认真负责的敬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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