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莉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05-27 17:12 浏览:4575次 动态二维码
2020年5月12日,四川事务所何春莉律师通过云开庭方式,出庭Z某涉火罪一案。本案由达州市通川区法院一审,当日口头宣判。
2018年6月,达州某商城发生火灾,失火三天,导致一人死亡,几百户商户受损,火灾损失9200余万元,经火灾事故原因调查,认为系商户Z某私拉电线引发,Z某以涉嫌,羁押于达州看守所。案件经过二次开庭,何律师均出庭进行了辩护。何律师认为,火灾原因存有疑问,Z某在失火后主动配合调查,应属自首。火灾损失巨大系多因一果,商城管理方私设冷库,违规修建,没有消防验收等,都是导致火灾损失的原因。
何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官方事故调查报告,证明商场管理方负有事故责任。第一次开庭后,法院进行了调查,认定Z某构成自首。经律师与法官庭下的案情交流,法官直言该案社会影响巨大,最初计划以七年顶格进行处罚。综合案情,同时本案有后续人员以责任事故罪追究责任,Z某作为,一审宣判,判处Z某有期徒刑四年半。庭后,何律师经与亲属交流,Z某可能不再提出上诉,具体以Z某个人意愿为准,家属对律师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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