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淋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王丽淋律师
江苏省苏州市
发布时间:2021-06-04 10:32 浏览:4666次 动态二维码
【原文刊载于《江苏律协》公众号】
随着法治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公检法司寄予了更大的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公安、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虽然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不同,但对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是一致的。
为了响应党中央、司法部关于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号召,江苏省检察院担当有为,于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在国家检察官江苏分院,组织了第一期江苏省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班。首期公检法律同堂培训,不仅提升了学员对涉企、涉案件的办理水平,更重要的是放下了隔阂,凝聚了共识,缩小了差异,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一、在法学的海洋里,学习奋进
五天的封闭培训,主题鲜明,省检紧紧围绕党中央保护民营经济、服务国家治理大局,聚焦当前司法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涉企犯罪、涉网络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精心设置了高质量的培训课程。
授课老师中不乏学术界的大咖,如清华大学劳东燕教授、南京师范大学蔡道通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刘品新博士,在非法经营的司法适用、总论及电子数据的审查方面,给学员们带来了一场法学的饕餮大餐;更有实务界的专家,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处长、省税务局稽查局赵飞副局长、阿里巴巴极端法务部方海峰总监,在信息网络侵财犯罪、涉税案件办理及区块链环境下网络洗钱犯罪等领域,分享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
于我个人而言,感触最深的是省检察院俞波涛副检察长的首堂课。俞检围绕办理涉企案件如何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进行了深入剖析,从坚持违法性实质判断的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综合考虑的大局观念、坚持精准打击的审慎态度四个方面,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的客观理性、勇于担当的职业精神。
二、在同堂的交流中,凝聚共识
不可否认,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司在同一的问题上有时会存在较大分歧。如何缩小差距、达成最大公约数的共识,对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维护公平正义显得尤为重要。本次同堂培训打破了以往被动教学的传统模式,开创式地举行了“涉企犯罪案件六人谈”和公检法律角色互换“模拟法庭”,精彩别致、意义重大。
我有幸作为律师代表之一,与江苏三法(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杨冬主任、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张志华主任、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陈志学主任、徐州中院刑二庭刘明伟庭长、徐州市检察院吴寒冰主任、泰州经侦支队毛云鹏副大队长一起,就涉企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惑难题进行了“六人谈”的深入探讨。
台上观点与思想的碰撞火花四溅,台下热心的公检同仁积极回应,我们在一问一答中达成共识,在你来我往中消除隔阂。
模拟法庭,角色互换。公安扮演人,检察官走到法庭对面成为辩护人,而律师则以一种居中裁判的身份充当法官,再加上两位律师扮演的被告“影帝”,呈现出一场专业、敬业、生动、真实的庭审活动。通过身份互换, 各方都会到了公检法律同仁的职责与苦衷,增进了职业共同体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尊重。
三、在共同的理想前,许下期待
6月3日晚学员交流环节,我很荣幸作为学员代表之一,与一位律师、两位公安、三位法官同仁一道,在报告厅交流了此次培训的所思所感。作为律师身份,我很珍惜此次向法律同仁们传递律师正能量的机会,以提出三个问题的方式,汇报了我基于此次培训对法律共同体的思考。
第一,我们是谁?有何不同?
警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虽然法律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职业身份,但褪去身份,我们是妻子、是丈夫,是父母也是子女,在人生的维度中,我们没有不同。虽然社会对律师的评价存在许多误解,有人认为我们是“逐利的商人”,甚至是刑事诉讼中“麻烦的制造者”,但律师同样也是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参与者。
放下分别心,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第一步。
第二,我们为什么而来?
同堂培训,对律师群体而言,是一次宝贵的机会,我们带着疑惑而来,带着期待而来。
通过“六人谈”,律师们的困惑得到公检法同仁们的热心解答;在角色互换的模拟法庭,我们更加设身处地理解并尊重对方。我们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变社会大众对律师的评价。让社会公众、让公检法同仁了解:原来还有这样一批律师,他们不攀缘附会,以专业水平赢得尊重;他们热心公益,用职业素养赢得信任。虽然他们坐在辩护席上,但他们同样拥有法治情怀,同样值得尊重。
第三,我们将要去往何方?
人的一生,不过百年。百年之后,我们能给后人、给社会留下点什么?
北大潘剑锋院长曾说过一句话,让我感触良多:“作为法律人,我们要做有意义的事,并把有意义的事做好。我们多努力一分,中国的法治环境就会更进步一分。”
一个人的力量或许有限,但如果所有法律人,都能听从良心的判断,敬畏生命与自由,坚持做正确并有意义的事,真正地放下分歧与隔阂,在中国法治进程的道路上携手同行,我想,我们离法律职业共同体真正实现的那一天,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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