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首页 > 平台动态 > 出庭

辛明律师出庭为涉嫌2000余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事人进行二审辩护

发布时间:2021-04-12 00:00 浏览:2430次 动态二维码

本案经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当事人认为量刑畸重,故提起上诉。

案件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当事人家属委托辛明律师为其进行二审辩护。辛明律师经研究认为,本案一审判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理解性偏差,未考虑长春地区的以往的裁判情况,且未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自首情节。

接受委托后,辛明律师进行了各地法院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量刑指导意见以及对长春地区近三年的同类案件进行了检索,并以此为依据与二审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的磋商,承办检察官接纳了辛明律师的意见,为本案启动了认罪认罚从宽具结程序,并提出了4年有期徒刑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发表评论
去登录
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