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首页 > 平台动态 > 沟通

国浩(苏州)王丽淋律师第三次为被告人申请二审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1-07-06 16:46 浏览:2586次 动态二维码

     本案是一起公安部批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因涉及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此案的侦查、公诉及审判环节,均体现出国家重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食品安全的决心。涉案人员十余人,一审均被判处重型。

     我接受被告人女儿的委托后,先后两次向法院提出二审开庭审理的意见,均未被采纳。经过多次、仔细阅卷后,发生重大疑点,再次向法院申请开庭审理。并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新思路。

     虽然没有对被告人的女儿承诺办案结果,但是最好的结果都藏在权利以赴的努力之后。

  

发表评论
去登录
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