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青 严选律师
六合刑辩-陆青青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4-03-1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指导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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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 |
量刑起点 |
基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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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数额 |
职务侵占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 |
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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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数额达2万元的 |
六个月 |
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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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数额达10万元的 |
有期徒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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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基准刑的情节 |
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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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基准刑的10%-30% |
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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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急需要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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