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节日期间收受下属部门人员礼金,价值较小,无具体请托事项的,符合“人情往来”的性质

发布时间:2016-05-10

观点来源:(2013)宜刑二初字第342号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中秋节至201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M先后24次收受下属部门环监分局人员及相关镇政府工作人员送给的购物卡及现金合计价值人民币37000元。经查,上述人员赠送财物时均无具体请托事项,送礼时间均为过节期间,所送财物的价值也较小,目的是礼节性的人情往来,本院认为,上述行为更符合礼尚往来性质,不宜认定为受贿犯罪。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节日期间收受下属部门人员礼金,价值较小,无具体请托事项的,符合“人情往来”的性质

发布时间:2016-05-10

观点来源:(2013)宜刑二初字第342号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中秋节至201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M先后24次收受下属部门环监分局人员及相关镇政府工作人员送给的购物卡及现金合计价值人民币37000元。经查,上述人员赠送财物时均无具体请托事项,送礼时间均为过节期间,所送财物的价值也较小,目的是礼节性的人情往来,本院认为,上述行为更符合礼尚往来性质,不宜认定为受贿犯罪。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