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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37号建议的答复》: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校园霸凌立法的建议”予以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03

12月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37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校园霸凌立法的建议”予以答复。

《答复》称,“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是中小学校德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事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您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对教育部开展相关工作有借鉴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教育部在《答复》中分别从“推动相关法律修订”、“加强政策指导”、“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发挥家校协同作用”、“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管理”以及“完善工作机制”六个方面介绍了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其中,在“推动相关法律修订”方面,《答复》提到,“教育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校园欺凌问题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修订。”

2020年6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其中在完善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基础上增加规定: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此外,还明确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措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答复》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列为拟安排初次审议的法律案。目前,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正在牵头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工作,维护校园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事项是此次修改的重点问题。”

而关于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教育部表示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在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形成合力,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的针对性实效性,具体包括:

一是积极推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将“加强对学生欺凌问题的治理”纳入有关修法项目。

二是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指导各地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强化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

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压实学生欺凌预防责任,营造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四是有效发挥好家校协同作用,编制和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引导家长了解学生欺凌有关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五是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加大教育惩戒力度,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制定反校园欺凌专项法律由来已久。

据法制网2018年4月报道,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仅凭一纸文件是做不到的,还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长期、艰难、细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建议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一步作出详细定义,完善相关立法,制定反校园欺凌专项法律,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另据正义网2020年5月报道,令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更为担忧的是,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尚未将校园霸凌行为纳入法律,相应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为此,李亚兰代表建议,对校园霸凌进行单独立法,对校园霸凌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将校园霸凌与青少年犯罪、学生间嬉闹进行区分,使惩处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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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37号建议的答复》: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校园霸凌立法的建议”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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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37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校园霸凌立法的建议”予以答复。

《答复》称,“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是中小学校德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事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您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对教育部开展相关工作有借鉴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教育部在《答复》中分别从“推动相关法律修订”、“加强政策指导”、“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发挥家校协同作用”、“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管理”以及“完善工作机制”六个方面介绍了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其中,在“推动相关法律修订”方面,《答复》提到,“教育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校园欺凌问题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修订。”

2020年6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其中在完善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基础上增加规定: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此外,还明确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措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答复》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列为拟安排初次审议的法律案。目前,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正在牵头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工作,维护校园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事项是此次修改的重点问题。”

而关于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教育部表示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在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形成合力,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的针对性实效性,具体包括:

一是积极推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将“加强对学生欺凌问题的治理”纳入有关修法项目。

二是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指导各地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强化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

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压实学生欺凌预防责任,营造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四是有效发挥好家校协同作用,编制和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引导家长了解学生欺凌有关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五是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加大教育惩戒力度,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制定反校园欺凌专项法律由来已久。

据法制网2018年4月报道,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仅凭一纸文件是做不到的,还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长期、艰难、细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建议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一步作出详细定义,完善相关立法,制定反校园欺凌专项法律,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另据正义网2020年5月报道,令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更为担忧的是,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尚未将校园霸凌行为纳入法律,相应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为此,李亚兰代表建议,对校园霸凌进行单独立法,对校园霸凌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将校园霸凌与青少年犯罪、学生间嬉闹进行区分,使惩处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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