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丽冰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02-03
2月3日电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
《规定》共12条,明确了跨境诉讼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载体、跨境当事人身份验证、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网上立案流程等,旨在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引、查询、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第一审民商事登记立案服务。
《规定》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人民法院便利跨境诉讼的方式方法,确保诉讼服务惠及各类当事人。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经常居所地位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内地公民以及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等跨境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展立案等相关诉讼事务。
《规定》坚持从需求出发,除了在移动微法院跨境立案界面显示英语、简体中文、繁体中文外,还对委托代理视频见证作出规定。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法官通过视频确认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在法官视频见证下,跨境诉讼当事人、受委托律师签署有关委托代理文件,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转递等手续。
《规定》要求,跨境诉讼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应当如实填写立案信息,并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公证、认证、转递及证据等材料。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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