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最高法将在年内出台新的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1-03-21

  新华社三亚3月20日电(记者刘邓)“2021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20日在三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大会致辞时表示,当前我国种业已进入以自主创新为驱动力的新发展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年内出台一部新的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严格依法保护种业自主创新。

  贺小荣说,人民法院将与有关部门推动形成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更强合力,并将加大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作为重点领域。一是进一步明确植物新品种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广泛听取业界、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在年内出台一部新的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二是进一步促进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人民法院将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机制性的人才交流和业务培训,完善植物新品种鉴定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创新中国特色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三是进一步发挥专门人民法院特色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导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探索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加大对“南繁硅谷”种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从源头上增强种业自主创新的内生驱动力。

  贺小荣说,过去二十多年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植物新品种审判水平,为种业自主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施行以来,人民法院植物新品种审判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各级法院审理了一大批植物新品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发布了2个植物新品种审判司法解释和3件指导性案例,明确了一系列裁判规则。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最高法将在年内出台新的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1-03-21

  新华社三亚3月20日电(记者刘邓)“2021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20日在三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大会致辞时表示,当前我国种业已进入以自主创新为驱动力的新发展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年内出台一部新的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严格依法保护种业自主创新。

  贺小荣说,人民法院将与有关部门推动形成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更强合力,并将加大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作为重点领域。一是进一步明确植物新品种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广泛听取业界、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在年内出台一部新的审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二是进一步促进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人民法院将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机制性的人才交流和业务培训,完善植物新品种鉴定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创新中国特色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三是进一步发挥专门人民法院特色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导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探索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加大对“南繁硅谷”种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从源头上增强种业自主创新的内生驱动力。

  贺小荣说,过去二十多年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植物新品种审判水平,为种业自主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施行以来,人民法院植物新品种审判从无到有、由弱变强,各级法院审理了一大批植物新品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发布了2个植物新品种审判司法解释和3件指导性案例,明确了一系列裁判规则。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