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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切实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 全力推动“百日行动”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四川公安

为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全力服务保障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近日,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全力推进“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据了解,该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立听取意见机制。就“百日行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检察机关要指派具有丰富刑事法律实务经验的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办理“百日行动”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要求,加强案件风险评估,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共同做好依法办理等有关工作。

——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必要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

——建立衔接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加强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的衔接配合,依法及时受案、依法快捕快诉、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标准。

——建立管辖通报机制。对于“百日行动”期间,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应在指定管辖的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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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立听取意见机制。就“百日行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检察机关要指派具有丰富刑事法律实务经验的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办理“百日行动”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要求,加强案件风险评估,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共同做好依法办理等有关工作。

——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必要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

——建立衔接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加强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的衔接配合,依法及时受案、依法快捕快诉、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标准。

——建立管辖通报机制。对于“百日行动”期间,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应在指定管辖的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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