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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数明显上升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5月31日电(见习记者王冬)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呈现哪些新特点和新趋势?检察机关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有哪些?5月31日,在最高检举行的“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对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据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审结(含起诉、不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数分别为236人、3001人、5474人,2022年同比上升82.4%。“因该罪属于最高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的轻罪,未成年人涉嫌该罪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人数较多,但其上游诈骗犯罪往往隐蔽性强、跨境、数额巨大等,危害严重。因此,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成为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是当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重要课题。”

  此外,未成年人涉嫌网络犯罪的类型多,大致可分为网络诈骗、赌博、涉毒、黑客、游戏诱发犯罪、直播诱发犯罪等类型。那艳芳称,借助网络平台和网络空间,有的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诈骗,有的传播淫秽物品,有的通过网络销售或者购买笑气、迷药等违禁品,还有的通过网络社交工具实施欺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实施载体多样化。”那艳芳表示,网络游戏、网络交友、网络追星、网络赌博、平台直播等,触网载体的多样化、不良信息的诱导性、未成年人的易受影响性,使得一些未成年人“耳濡目染”,增加了网络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给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带来全新挑战。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同时,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惩治上游——成年犯罪分子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落实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重点关注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以及再犯预防。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网络不良信息泛滥及网络成瘾特点,有针对性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

  检察机关推动源头预防治理,形成综合保护合力。“针对办案过程中未成年人网络监管问题,通过加强事前预防和社会治理,协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职,多方阻断犯罪。”那艳芳说道。

  此外,检察机关还强化网络犯罪预防,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为网络犯罪套路“画像”,让未成年人提高警惕,增强防范网络犯罪意识、筑牢心理防线。

  谈到下一步工作,那艳芳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继续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同时积极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上网用网的关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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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5月31日电(见习记者王冬)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呈现哪些新特点和新趋势?检察机关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有哪些?5月31日,在最高检举行的“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对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据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审结(含起诉、不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数分别为236人、3001人、5474人,2022年同比上升82.4%。“因该罪属于最高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的轻罪,未成年人涉嫌该罪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人数较多,但其上游诈骗犯罪往往隐蔽性强、跨境、数额巨大等,危害严重。因此,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成为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是当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重要课题。”

  此外,未成年人涉嫌网络犯罪的类型多,大致可分为网络诈骗、赌博、涉毒、黑客、游戏诱发犯罪、直播诱发犯罪等类型。那艳芳称,借助网络平台和网络空间,有的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诈骗,有的传播淫秽物品,有的通过网络销售或者购买笑气、迷药等违禁品,还有的通过网络社交工具实施欺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实施载体多样化。”那艳芳表示,网络游戏、网络交友、网络追星、网络赌博、平台直播等,触网载体的多样化、不良信息的诱导性、未成年人的易受影响性,使得一些未成年人“耳濡目染”,增加了网络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给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带来全新挑战。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同时,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惩治上游——成年犯罪分子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落实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重点关注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以及再犯预防。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网络不良信息泛滥及网络成瘾特点,有针对性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

  检察机关推动源头预防治理,形成综合保护合力。“针对办案过程中未成年人网络监管问题,通过加强事前预防和社会治理,协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职,多方阻断犯罪。”那艳芳说道。

  此外,检察机关还强化网络犯罪预防,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为网络犯罪套路“画像”,让未成年人提高警惕,增强防范网络犯罪意识、筑牢心理防线。

  谈到下一步工作,那艳芳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继续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同时积极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上网用网的关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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