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 严选律师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泸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28
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第一百三十三条)。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肇事后果持过失心理状态,因而只能按照处理。
【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是肇事罪,一般情形下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或者。若是有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肇事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具体责任比例区别对待。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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