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3-08-02
在行车中头部撞到对方尾部,根据交通规则,一般是由后面的车辆负全责。但如果前车存在闯红灯、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事故责任可能会分担。
【法律解析】
在道路交通中,如果行车中头部撞到对方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般是由后面的车辆负全责,因为他未能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和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这也是交通常识中所说的“追尾事故”。但是,如果前车存在闯红灯、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那么事故责任可能会分担。因为前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对事故发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事故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处理,以便明确事故责任。同时,当事人应当及时前往医院诊治,并保留好医疗证明和相关证据,以便进行相关赔偿和索赔。需要注意的是,在道路交通中,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并随时准备采取措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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