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雪峰 严选律师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时间:2023-10-13
投毒毒死狗的法律责任一般为民事赔偿。如果狗肉被人吃了中毒死亡,毒品流向水井、河流、食物,可能造成不确定的多人中毒死亡,则构成投毒罪。如果狗的是特种狗,如警犬、辑毒犬、救援犬等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就构成破坏公私财物罪。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是要毒死这只狗,并且不让死狗被人吃了再次中毒,同时这只狗的价值不足1000元,那么就不构成犯罪;如果狗的是特种狗,如警犬、辑毒犬、救援犬等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就构成破坏公私财物罪;如果投毒的方式上,虽然是针对狗的,但是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如狗肉被人吃了中毒死亡,毒品流向水井、河流、食物,可能造成不确定的多人中毒死亡,则构成投毒罪。投毒罪是危害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投毒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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