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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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调解歪曲法院调解制度的价值取向,使民事调解制度成为当事人逃避法律责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已成为当前困扰民事审判的突出问题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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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的审判中,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往往直接关系着罪行的轻重甚至罪与非罪的界限划分。司法解释关于走私罪应缴税额的计算方式前后经过了调整,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按照“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为按照“走私行为实施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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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应当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证照电子化改革是国家适应信息化时代数据、信息传播的特性而采取的一种治理模式,因电子证照的便捷性、有效性等特点而广泛使用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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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最高检多次强调,要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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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鱼,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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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捕鱼不一定会坐牢非法捕鱼情节不严重的按照《渔业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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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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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鱼情节严重的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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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鱼情节不严重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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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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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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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办理贩卖毒品案件,应当准确认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并与居中倒卖毒品行为相区别。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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