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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辛明律师
吉林省长春市
盈科长春分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是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核心部门之一。部门在辛明主任、郭政、王长利副主任带领下,以法律科技与刑事辩护相结合,以庭审实质化刑辩技术研究为工作核心,以与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针对律师的专业技能培训、编撰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书籍为途径,以极致、高效、利他为团队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中心现有成员9人,专家顾问(教授)2人,硕士3人,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3人,建成了一个拥有知识层次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刑辩经验丰富、资历深厚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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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023
Z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辛明律师经过不懈努力,缓刑。

案情简介吉林省S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19日至2018年12月15日期间,被告人Z某某在S县某花园7号楼筹建“S县某某体验馆”,于2017年4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在此期间,被告人利用北京某公司以销售商品、寄卖返利等为名,在互联网平台上运营“消费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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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2022
G某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辛明律师经过不懈努力,缓刑。

案情简介G某系吉林省某教育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2003年为了企业的发展,其与时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Z某建立了关系,2003年向其行贿了一套住房。后Z某多次以各种理由让G某为其提供资金,Z某在所任职的单位为G某经营的相关公司提供照顾和帮助,前后共8次,涉案金额共计425万元。其中在20

全部类型
02.07 2022
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辛明律师、王欢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此案件已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年025号一、案情简介榆树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被告人于某与陈某(已判刑)为借款二人经协商后,由陈某出面找人借款。陈某找到被害人陈某某,采取虚构借款用途并承诺给付利息的手段,分别与2015年2月5日、3月28日、4月3日三次向陈某某借款68万元。为得

经济犯罪
12.01 2021
王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辛明律师为其辩护,排除了王某某对大部分毒品非法持有的事实,极大地降低了刑期

王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一、案情简介2017年9月26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某小区内非法持有毒品被房产抓获,民警在其上衣兜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3.48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2.84克。后民警依法搜查王某某的长春某小区220

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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