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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2014年以来,被告人薛某、谢某(在逃)夫妇以其二人实际控制公司为依托,采取招聘专业财会人员伪造财务数据虚构公司对外巨额债权、开设由其控制的虚假账户向金融机构转账、高额费用雇用中介向金融机构推荐其债权转让项目等方式,虚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向金融机构骗取巨额融资款。所融大量资金转至薛某控
暂未录入亲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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