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阿成等人在境外成立诈骗公司,在缅甸某县四楼、小八楼、亚太赌厦等处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某某冲被他人诱骗(诈骗公司代理人引诱称在边境工作轻松,收入高,对有意出国者提供帮助购飞机票,安排蛇头带路和运送等服务,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将人顺利带至国外)从南宁经成都、澜
一、基本案情:2018年2月,李四成立某某公司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整个公司实际运营。张三担任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公司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以交纳诚意金、认购股权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1.4亿元。二、积极辩护: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接受张三委托,指派刑辩律师韦峻献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服务。辩护人认真准备辩
一、基本案情:2010年10月10日,某县某镇某村作为甲方与乙方张某某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1000亩山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予乙方经营。2011年11月11日,张某某经某村同意将上述山地转租给建筑公司经营。2019年10月10日,建筑公司依据《某省土地开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