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别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我们律师在办理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可以对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第一时间与公检法部门进行沟通。在检察院或法院决定批捕时,发表我们的辩护意见。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我们律师可以通过撰写法律意见书以及与检察官的积极有效沟通,争取让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以外,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类犯罪,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达成和解协议争取从宽处罚甚至不起诉决定。在这个阶段,往往律师代理当事人出面协商,能有效缓和双方矛盾,并进行全方面考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我们律师还可以对和解协议书的制作提出专业意见,避免今后产生二次纠纷。
三、缺席审判程序
对于符合缺席审判适用条件的,应当开庭审判。而此时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参与,将由谁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背景下,即使案件符合缺席审判的适用条件,律师也万万不可缺席审判,否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主要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的违法所得。法院在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在六个月公告期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因此,我们律师在这个阶段做的工作主要是审查没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出现合法财产被没收、追缴,并对不属于违法所得的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强制医疗程序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是否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如何判定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等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律师对全案进行仔细研讨、多方面论证、精细化辩护,对于是否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提出专业的意见。
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致力于特别程序案件的办案技能培训,针对特别程序案件如何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开设有专门的特别程序办案技能培训课程,除此之外,目前已经在线下开设了14门专项出庭技能培训课程,其中还包括质证、发问、法庭辩论等等,同时加快了线下课程转型线上的工作进程。
一位律师终其一生只能帮助300人,但若一位优秀的律师将其技能传授给3000位律师,那么将会有90万人得到帮助。截至2020年9月,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的老师已经前往全国46个城市,累计开班193期(包含微型论坛沙龙等),为3000多家律所的10000余名律师带去了庭立方的特色课程,并为20000余名法律人举办了600多场讲座,均受到当地律师的高度好评。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目前拥有诸多刑事领域的博士、教授与前知名检察官、知名法官,不仅能办案还能授课,在每个环节上都有最专业的人士操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精细化的刑辩服务。目前,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的律师已承办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李昌奎案”、“醉悍马案”等。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律师有大量的特别程序案件办案经验,其中不乏有许多附条件不起诉、解除强制医疗、达成和解协议的成功案件,我们专做刑案,数千件刑事案件的历练、全国各地专业的刑事律师队伍,丰富的办案经验,驾轻就熟的执业技能,专业尽职的工作态度,知名刑事专家指导,博士、高校教授、前侦查人员、法官、检察官协作办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只为您做最好的辩护。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精准匹配专业刑事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符合庭立方标准的刑事法律服务抵达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石大海,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五部部长,前中国民营500强公司法务,三级心理咨询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石大海律师以“用态度影响生命,用专业捍卫生命”为执业信条,潜心为委托人着想,采取各种灵活策略和多样的办案方案,以实现争议解决。办理的案件为当事人依法争取到多个取保候审及不起诉。 石大海律师深知,每一个身陷纠纷的当事人都想又快又好的解决纠纷,必急委托人所急、想委托人所想,忠诚于委托人的托付,以高素质、高效率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当事人利益,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个人简介:沈心宇律师,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从步入律师行业至今已十八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并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敏锐的思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成为了优秀的刑辩律师。 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刑事类专家、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呼和浩特市地方立法研究会理事会理事、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妇女联合会执委、呼和浩特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在刑事合规业务领域,为多个大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在企业经营、业务拓展等方面有效地控制刑事风险。其中,2023年8月,沈心宇律师作为内蒙古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参与二连浩特某公司、内蒙古某贸易公司在法院审判阶段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通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精神,最终出具的考察意见得到了承办法院的认可和采纳,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在代理刑事诉讼案件方面,近年来承办了涵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故意伤害、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违法发放贷款、过失致人死亡、职务侵占、保险诈骗、票据诈骗、危险驾驶、诈骗、非法采矿、涉黑涉恶、行受贿、走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众多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多起案例获无罪、不起诉、缓刑、二审发回重审。 团队案例: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5亿元)、孟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1.2亿元)、云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6000万)、马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600万)、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200万)、温某某集资诈骗案(金额800万)、米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获无罪)、郭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撤诉)、北京某科技公司串通投标案(检察院撤诉)、郭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获不起诉)、郑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获不起诉)、刘某某职务侵占、保险诈骗、串通投标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姚某某票据诈骗(金额11亿元)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刘某危险驾驶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高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二级)(获缓刑)、呼和浩特市某房产中介公司合同诈骗案(金额7500万)、顾某行贿、骗取贷款案(金额2亿元)、呼和浩特市某知名房地产公司骗取贷款案(金额3亿元)、岳某某诈骗案(金额1.2亿元)、某上市公司行贿案等。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何冰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成都市刑事专业辩护委员会秘书,曾任前员额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曾获市级检察机关控申办案能手、记二等功一次,曾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等期刊和公众号发表论文《警察使用枪支合法性研究》等文章三十余篇。 何冰冰律师以“倾之力,筑所成”为执业信条,从事法律工作近13年,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擅长领域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刑事合规,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其温暖务实的辩护风格深受当事人的信赖。 作为庭立方核心导师,何冰冰律师结合实操和理论,主讲了庭立方“认罪认罚案件辩护课”“鉴定意见质证”和“刑事法律风控高级讲师班”三门课程,覆盖学员超过千人,收获了学员的高度认可。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胡思跃,男,1987年5月15日出生,双学士学位,毕业于贵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专职律师,瀛黔刑辩团队核心成员之一,主要专职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有组织犯罪及其他刑事案件的辩护和刑事申诉、控告案件的代理。2012年7月毕业后,先后在贵州谋道律师事务所、贵州省某某区人民法院(实习)、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实习)、贵州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主要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工作,共计办理刑事案件42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办案经验。2019年4月从贵州省某县检察院辞职后开始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始终践行有效辩护,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其间,成功案件取得撤销案件,不批捕、不起诉,缓刑,改判减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3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