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别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我们律师在办理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可以对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第一时间与公检法部门进行沟通。在检察院或法院决定批捕时,发表我们的辩护意见。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我们律师可以通过撰写法律意见书以及与检察官的积极有效沟通,争取让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以外,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类犯罪,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达成和解协议争取从宽处罚甚至不起诉决定。在这个阶段,往往律师代理当事人出面协商,能有效缓和双方矛盾,并进行全方面考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我们律师还可以对和解协议书的制作提出专业意见,避免今后产生二次纠纷。
三、缺席审判程序
对于符合缺席审判适用条件的,应当开庭审判。而此时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参与,将由谁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背景下,即使案件符合缺席审判的适用条件,律师也万万不可缺席审判,否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主要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的违法所得。法院在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在六个月公告期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因此,我们律师在这个阶段做的工作主要是审查没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出现合法财产被没收、追缴,并对不属于违法所得的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强制医疗程序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是否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如何判定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等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律师对全案进行仔细研讨、多方面论证、精细化辩护,对于是否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提出专业的意见。
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致力于特别程序案件的办案技能培训,针对特别程序案件如何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开设有专门的特别程序办案技能培训课程,除此之外,目前已经在线下开设了14门专项出庭技能培训课程,其中还包括质证、发问、法庭辩论等等,同时加快了线下课程转型线上的工作进程。
一位律师终其一生只能帮助300人,但若一位优秀的律师将其技能传授给3000位律师,那么将会有90万人得到帮助。截至2020年9月,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的老师已经前往全国46个城市,累计开班193期(包含微型论坛沙龙等),为3000多家律所的10000余名律师带去了庭立方的特色课程,并为20000余名法律人举办了600多场讲座,均受到当地律师的高度好评。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目前拥有诸多刑事领域的博士、教授与前知名检察官、知名法官,不仅能办案还能授课,在每个环节上都有最专业的人士操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精细化的刑辩服务。目前,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的律师已承办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李昌奎案”、“醉悍马案”等。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律师有大量的特别程序案件办案经验,其中不乏有许多附条件不起诉、解除强制医疗、达成和解协议的成功案件,我们专做刑案,数千件刑事案件的历练、全国各地专业的刑事律师队伍,丰富的办案经验,驾轻就熟的执业技能,专业尽职的工作态度,知名刑事专家指导,博士、高校教授、前侦查人员、法官、检察官协作办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只为您做最好的辩护。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精准匹配专业刑事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符合庭立方标准的刑事法律服务抵达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马子伟,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贵州绥阳人,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2003年至2014年 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5年 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2015年11月至今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职务 : 瀛和律师机构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贵州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合作导师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监督员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专家律师 贵阳市政法委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贵州省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特约调解员 贵州省律师协会金融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合合规研究院副院长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李坤,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监事会主席,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滨海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导师,获“天津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李坤律师曾在央企、政府工作11年,2006年从事专职律师,2009发起设立天津滨悦律师事务所,2017年并入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委会主任。李坤律师长期专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亲自承办几十件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并指导团队办理了上百件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业务办案经验。 李坤律师是刑事合规业务领域的先行者和探索者,给企业高管和公职人员讲授过几十次刑事合规课程,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合规经验,助力企业长远发展,同时致力于刑民交叉业务,为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保驾护航。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黄伟麟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是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伟麟律师领衔组建,黄伟麟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合规。 黄伟麟律师是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简称:刑民交叉委)副秘书长,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简称:普刑委)副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秘书长,中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第四支部委员会统战委员、五星党员。 黄伟麟律师于2022年、2021年以及2020年连续三年荣获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合伙人奖。 黄伟麟律师成功辩护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为当事人取得取保候审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决定、一审中重罪变轻罪或取得较轻量刑的判决结果、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等裁判结果。本人提倡专业化、精细化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辩护效果。 黄伟麟律师在执业之初就立志于专攻刑事辩护领域,坚持刑事辩护专业化、精细化,执业宗旨是“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无罪者不再蒙受冤屈,让有罪者罪当其罚”是他的执业理念。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李颜曦,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卓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组成员。 执业以来,李颜曦律师参与办理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刑事辩护案件近百起,获得多个取保候审、轻罪或罪轻,从轻减轻处罚案例,涵盖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等类型,获得当事人及家属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