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的三种类型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宜提起公诉,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简而言之,就是检察院认为不应追究、不需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做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宜提起公诉,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简而言之,就是检察院认为不应追究、不需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做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宜提起公诉,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简而言之,就是检察院认为不应追究、不需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做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不起诉的特点在于,由于检察机关不将案件移送给法院,因此案件从头到尾不会进入到审判的阶段。在我国,不起诉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被害人自行起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起诉或者撤回起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形同时也是撤销案件这另一处理结果的法定情形。也就是说,满足上述条件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相对于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条件,出现了相应情形就直接适用的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则是检察机关审查了案件后,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犯罪结果等后作出的一种的取舍。当其认为某一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时,就可以使用自身的起诉裁量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反之则作出起诉的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式进入审判阶段。这就是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的原因。
总的来讲,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当然是件好事,但是实践中,偶尔会出现面对酌定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有异议的情况。这是因为被不起诉人可能认为自己本就没有构成犯罪,而非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不需处罚,其出于名誉等因素考虑,更希望是撤销案件、宣告无罪的处理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其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存疑不起诉,又称为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存疑不起诉的条件是存疑,即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因此,如果想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就要向他们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证据和意见,针对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认定构成犯罪情节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犯罪情节本身是否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阐述。而这一切,都需要由专业人士操刀,才能针对疑点难点作出真正有建设性的辩护意见。只有专业过硬的律师,才能从理论角度分析主体、客体、主观、客观方面是否都满足了犯罪的构成,分析主体、行为、对象等是否确实构成了犯罪情节。只有经验丰富的律师,才能做到在与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精准地找到疑点与突破口。
从全国的刑事司法情况来看,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几率相当低。但是作为专业的刑事律师机构,庭立方的平台上有大批能力突出的律师,在刑事业务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毋庸置疑的拥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超的刑辩技巧,并且在刑辩实务上也有非常优秀的成绩,有多起作为辩护律师,争取到不起诉决定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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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徐婧婷律师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并通过了银行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的考试,具备法律、金融、财务等多领域知识。2014年,徐婧婷律师与刘越律师共同创办弘道律师团队,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领域,全面负责团队的案件主办工作,以优秀的专业素养,专注的执业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带领团队律师成功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涉及合同诈骗、商业贿赂、挪用资金、非法经营、走私、侵害知识产权、非法集资、毒品犯罪等多种类型。徐婧婷律师具有的扎实法律功底、极强的逻辑思辨能力和极为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经济类犯罪的办理,办理了众多不捕、不诉、缓刑的经典案例,执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深受客户的好评和肯定。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詹勇,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办案团队负责人,司法部2021—2024年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课外导师,四川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专家顾问,四川省律师协会培训讲师,庭立方刑事法律机构核心导师。曾获首届全国铁检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和最佳论文奖。 詹勇律师专注刑事领域,擅长于重大刑事辩护案件及刑事合规案件,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从业16年来,亲自办理、参与办理及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上千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个刑事律师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作为庭立方的主讲导师,詹勇律师给企业高管和公职人员讲授数十场刑事合规课程。同时在刑事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先后为全国二十多个省份的数百名公检法人员和近万名律师开展了数百场培训讲座。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罗健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执业以来参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擅长职务类犯罪和经济领域犯罪等多领域的刑事辩护,执业经验丰富,曾多次受邀为公司企业提供刑事法律风险及其合规讲课服务。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成安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四川省刑事辩护委员会前副会长。 成安律师1999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从业二十余年,专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先后在成都几家头部大所担任过管理合伙人和刑事业务部主任。 亲自办理上百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刑事案件,指导团队办理了上千件刑事案件、管理律所近五千件刑事案件的质量,积累了丰富的刑事业务办案经验。 为公、检、法、律师、各地律协授课数百场,分享自己的专业理论,先后为各大企业高管和公职人员授课数百次,帮助重点人群识别与防控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刑事风险,并为上百位企业高管、公职人员做刑事合规业务。 其先后研发79门刑事律师的技能课,从基础技能发问、质证辩论、到专门课程毒品、死刑到高阶课程7天7夜,6年时间走进46个城市开课500多场,为全国律师和各地律协授课。同时也面向法律职业共同体,公、检、法授课分享办案技能,探索检、律同堂培训开启职业培训新思路。 成安律师致力于传播刑事法律文化,积极参与多项提高刑事法律人职业素养的培训工作;率先提出九化三个中心、律所ACN模式,尝试通过数字化改革,推动改变中国刑事法律服务生态,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刑事法律职业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