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的三种类型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宜提起公诉,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简而言之,就是检察院认为不应追究、不需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做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宜提起公诉,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简而言之,就是检察院认为不应追究、不需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做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宜提起公诉,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简而言之,就是检察院认为不应追究、不需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做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不起诉的特点在于,由于检察机关不将案件移送给法院,因此案件从头到尾不会进入到审判的阶段。在我国,不起诉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被害人自行起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起诉或者撤回起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形同时也是撤销案件这另一处理结果的法定情形。也就是说,满足上述条件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相对于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条件,出现了相应情形就直接适用的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则是检察机关审查了案件后,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犯罪结果等后作出的一种的取舍。当其认为某一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时,就可以使用自身的起诉裁量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反之则作出起诉的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式进入审判阶段。这就是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的原因。
总的来讲,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当然是件好事,但是实践中,偶尔会出现面对酌定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有异议的情况。这是因为被不起诉人可能认为自己本就没有构成犯罪,而非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不需处罚,其出于名誉等因素考虑,更希望是撤销案件、宣告无罪的处理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其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存疑不起诉,又称为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存疑不起诉的条件是存疑,即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因此,如果想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就要向他们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证据和意见,针对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认定构成犯罪情节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犯罪情节本身是否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阐述。而这一切,都需要由专业人士操刀,才能针对疑点难点作出真正有建设性的辩护意见。只有专业过硬的律师,才能从理论角度分析主体、客体、主观、客观方面是否都满足了犯罪的构成,分析主体、行为、对象等是否确实构成了犯罪情节。只有经验丰富的律师,才能做到在与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精准地找到疑点与突破口。
从全国的刑事司法情况来看,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几率相当低。但是作为专业的刑事律师机构,庭立方的平台上有大批能力突出的律师,在刑事业务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毋庸置疑的拥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超的刑辩技巧,并且在刑辩实务上也有非常优秀的成绩,有多起作为辩护律师,争取到不起诉决定的成功案例。
庭立方拥有许多战斗在一线的刑事律师。我们根据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和探索总结,研发开设了《证据规则运用》《刑案沟通中三大高频难关》、《法庭发问技能》、《法庭质证技能》、《法庭辩论技能》、《死刑案件辩护技能》等一系列广受欢迎和好评等课程。进一步提高证据审查、法律分析能力,助力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我们专做刑案,经历过数千件刑事案件的历练。全国各地专业的刑事律师队伍,丰富的办案经验,驾轻就熟的执业技能、专业尽职的工作态度,知名刑事专家指导,博士、高校教授、前侦查人员、法官、检察官协作办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只为您做最好的辩护,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精准匹配专业刑事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符合庭立方标准的刑事法律服务抵达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王成律师,籍贯安徽安庆,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刑事部副主任,诈骗犯罪辩护中心执行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成律师系盈科合肥刑事部胡瑾律师团队核心成员,王成律师执业至今,一直秉承专业专注的办案理念,每年办理大量刑事案件,目前办理成功的有多起案件被撤销或在检察院获得不起诉,深得当事人的好评与信赖。 目前在刑事部团队,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合同相关法律事务。王成律师每年积极参加专业业务培训,先后在华东政法大学、庭立方参加专业培训并结业,2020年获得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2年获得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蚂蚁刑辩团队
江苏省南京市
张志华律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主任、发起人、首席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创始人,现任南京市律协理事、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著有《企业合规建设全指引》该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在专业法学期刊《法制与经济》上发表论文《企业刑事合规问题研究》。 执业二十年间,张志华律师一直致力于刑事法学研究和刑事辩护,创办的蚂蚁刑辩团队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成为业界标杆。在张志华律师的带领下,蚂蚁刑辩团队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 2016年承办的“王根保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入选全国十大无罪案例。在2019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发表的论文《刑法司法解释扩张的乱象、危害及其反思——来自律师实践的观察与思考》成功入选了本次年会文集,并获得中国刑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的高度评价。在2020年第七届犯罪学论坛上发表的《应取消黑社会性质组织概念——构建恶势力与黑社会两级治理模式》获得主办方高度评价,并被邀请做主题发言。 张志华律师带领的蚂蚁合规团队在企业合规领域一直走在前沿,2021年张志华律师出版专著《企业合规建设全指引》,该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2022年在专业法学期刊《法制与经济》上发表论文《企业刑事合规问题研究》,同时张志华律师作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保质保量地完成团体标准编制工作,使标准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2022年6月,张志华律师受泰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邀请,为泰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专业人员作合规培训。2022年10月张志华律师受重庆市律师协会邀请,作“合规不起诉实务”分享。 针对“刑民交叉”领域的难点、疑点,张志华律师不断发出自己的见解,2022年发表论文《“刑民交叉”何时休?》,2022年7月6日至8日,张志华律师参加南京市政法系统第二期同堂培训班,并受邀作为“刑民交叉案件规范办理”主题发言人,2022年7月,受南京市律师协会邀请,张志华律师在“刑民交叉办案实务交流座谈会”就个人实际经办的案件、执业经历中对交叉思维的理解等问题作出了分享。 与此同时,张志华律师积极投身于各项公益事业之中,勇担社会责任。2014年主动到西藏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法律服务被司法部授予个人二等功,2022年在西藏无律师县亚东县建立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张志华律师一直在律师专业团队建设以及律所管理上不断总结经验、孜孜不倦、努力前行,继成功创办中银南京律所、蚂蚁刑辩团队之后,目前张志华律师又创办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以崭新的理念首创“大合伙制”,两年内建立起十四大专业法律团队,办公面积扩大至3500㎡,律所人数力即将突破百人。 开拓进取,厚积薄发。张志华律师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同时,还力求在律所管理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在法治之路上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杨巽,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二部副部长。 执业以来,杨巽律师始终坚信,法律是有温度的,这样的温度,足以让他为了每一位当事人全力以赴。近年来,杨巽律师参与谈判、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包括刑事合规、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其中部分案件获得了取保候审、不予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或轻判等良好效果。 同时,杨巽律师曾参与某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练兵提能工程”实战演练考核,并多次为庭立方入驻律师团队开展内部培训,为庭立方研发的“重大量刑情节辩护”“青年律师进阶秘籍”等多门线上、线下课程提供内容支持。
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个人简介:崔华,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辩护技巧,利用娴熟的法律技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执业理念:你正好需要,我刚好专业!自执业以来多次参与办理刑事案件,通过专业水平及不懈的努力,办理的案件中有部分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以及二审改判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利益!